抽象类和常用类的区别
抽象类的特点:
-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用 abstract 关键字修饰;
- 抽象类不一定有抽象方法,有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或者是接口;
- 抽象类不能实例化,要由其子类来实例化;
- 抽象类的子类要么是抽象类,要么重写抽象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
抽象类的成员特点:
- 成员变量:既可以是变量,也可以是常量。(abstract不能修饰成员变量)
- 构造方法:有构造方法,用于子类访问父类数据的初始化;
- 成员方法:既可以是抽象的,也可以是非抽象的。抽象的成员方法非抽象子类必须重写,非抽象的成员方法可以由非抽象子类直接使用。
面试题1:一个抽象类如果没有抽象方法,可以定义为抽象类吗?如果可以,有什么意义?
可以,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让其他类创建本类对象,交给子类完成。
面试题2:abstract不能和哪些关键字共存?
- abstract和static
被abstract修饰的方法没有方法体;
被static修饰的可以用 类名. 调用,但是 类名. 调用抽象方法是没有意义的。 - abstract和final
被abstract修饰的方法强制子类重写;
被final修饰的不让子类重写,矛盾。 - abstract和private
被abstract修饰的方法强制子类重写;
被private修饰不让子类访问,发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