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基础学习总结(1)
一、引入CSS样式表(书写位置)
内部样式表
内嵌式是将CSS代码集中写在HTML文档的head头部标签中,并且用style标签定义,其基本语法格式如下:
<head>
<style type="text/CSS">
选择器 {属性1:属性值1; 属性2:属性值2; 属性3:属性值3;}
</style>
</head>
语法中,style标签一般位于head标签中title标签之后,也可以把他放在HTML文档的任何地方。
type=“text/CSS” 在html5中可以省略, 写上也比较符合规范, 所以这个地方可以写也可以省略。
行内式(内联样式)
内联样式,又有人称行内样式、行间样式、内嵌样式。是通过标签的style属性来设置元素的样式,其基本语法格式如下:
<标签名 style="属性1:属性值1; 属性2:属性值2; 属性3:属性值3;"> 内容 </标签名>
语法中style是标签的属性,实际上任何HTML标签都拥有style属性,用来设置行内式。其中属性和值的书写规范与CSS样式规则相同,重点:行内式只对其所在的标签及嵌套在其中的子标签起作用。
外部样式表(外链式)
链入式是将所有的样式放在一个或多个以.CSS为扩展名的外部样式表文件中,通过link标签将外部样式表文件链接到HTML文档中,其基本语法格式如下:
<head>
<link href="CSS文件的路径" rel="stylesheet" />
</head>
注意: link 是个单标签哦!!!
该语法中,link标签需要放在head头部标签中,并且必须指定link标签的三个属性,具体如下:
href:定义所链接外部样式表文件的URL,可以是相对路径,也可以是绝对路径。
type:定义所链接文档的类型,在这里需要指定为“text/CSS”,表示链接的外部文件为CSS样式表。
rel:定义当前文档与被链接文档之间的关系,在这里需要指定为“stylesheet”,表示被链接的文档是一个样式表文件。
小疑问: 感觉type属性和rel属性是重复的
三种样式表总结(位置)
二、CSS字体样式属性
(1) font-size:字号大小
(2)font-family:字体
可以同时指定多个字体,中间以逗号隔开,表示如果浏览器不支持第一个字体,则会尝试下一个,直到找到合适的字体
1. 现在网页中普遍使用14px+。
2. 尽量使用偶数的数字字号。ie6等老式浏览器支持奇数会有bug。
3. 各种字体之间必须使用英文状态下的逗号隔开。
4. 中文字体需要加英文状态下的引号,英文字体一般不需要加引号。当需要设置英文字体时,英文字体名必须位于中文字体名之前。
5. 如果字体名中包含空格、#、$等符号,则该字体必须加英文状态下的单引号或双引号,例如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6. 尽量使用系统默认字体,保证在任何用户的浏览器中都能正确显示。
(3)CSS Unicode字体
在 CSS 中设置字体名称,直接写中文是可以的。但是在文件编码(GB2312、UTF-8 等)不匹配时会产生乱码的错误。xp 系统不支持 类似微软雅黑的中文。
方案一: 你可以使用英文来替代。 比如 font-family:“Microsoft Yahei”。
方案二: 在 CSS 直接使用 Unicode 编码(如下图所示)来写字体名称可以避免这些错误。使用 Unicode 写中文字体名称,浏览器是可以正确的解析的。
font-family: “\5FAE\8F6F\96C5\9ED1”,表示设置字体为“微软雅黑”。
为了照顾不同电脑的字体安装问题,我们尽量只使用宋体和微软雅黑中文字体
(4)font-weight:字体粗细
字体加粗除了用 b 和 strong 标签之外,可以使用CSS 来实现,但是CSS 是没有语义的。
font-weight属性用于定义字体的粗细,其可用属性值:normal、bold、bolder、lighter、100~900(100的整数倍)。
(5)font-style:字体风格
字体倾斜除了用 i 和 em 标签之外,可以使用CSS 来实现,但是CSS 是没有语义的。
font-style属性用于定义字体风格,如设置斜体、倾斜或正常字体,其可用属性值如下:
normal:默认值,浏览器会显示标准的字体样式。
italic:浏览器会显示斜体的字体样式。
oblique:浏览器会显示倾斜的字体样式。
平时我们很少给文字加斜体,反而喜欢给斜体标签(em,i)改为普通模式。
(6)font:综合设置字体样式 (重点)
font属性用于对字体样式进行综合设置,其基本语法格式如下:
选择器{font: font-style font-weight font-size/line-height font-family;}
使用font属性时,必须按上面语法格式中的顺序书写,不能更换顺序,各个属性以空格隔开。
**注意:**其中不需要设置的属性可以省略(取默认值),但必须保留font-size和font-family属性,否则font属性将不起作用。
三、CSS外观属性
color:文本颜色
color属性用于定义文本的颜色,其取值方式有如下3种:
1.预定义的颜色值,如red,green,blue等。
2.十六进制,如#FF0000,#FF6600,#29D794等。实际工作中,十六进制是最常用的定义颜色的方式。
3.RGB代码,如红色可以表示为rgb(255,0,0)或rgb(100%,0%,0%)。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使用RGB代码的百分比颜色值,取值为0时也不能省略百分号,必须写为0%。
line-height:行高
line-height属性用于设置行高(也就是基线与基线之间的距离,这个距离肯定是代表了一行的高度啊),即字符的垂直间距,也就是一行的距离,如下图。(我们平常理解的时候,就可以理解成一行的高度)
从下图,可以很明显的看出,顶线之间的距离要比基线之间的距离要短一些,反正官方是用基线之间的距离来定义的,比如下图,有两行,那么第2行的行高应该是②和④线之间的距离,那么第一行的行高应该怎么算呢?
第一行的没有上一行,这个比较特殊,所以对于单行文字。line-height = fontsize+上下两边的空白
顶线:是指文字最高点的高度,
底线:是指文字最低点的高度
中线:顶线和底线的高度的和的1/2高度
基线:文字下端的最高处(看下图就知道了)
line-height常用的属性值单位有三种,分别为像素px,相对值em和百分比%,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多的是像素px
一般情况下,行距比字号大7.8像素左右就可以了。
text-align:水平对齐方式
text-align属性用于设置文本内容的水平对齐,相当于html中的align对齐属性。其可用属性值如下:
left:左对齐(默认值)
right:右对齐
center:居中对齐 是让盒子里面的内容水平居中, 而不是让盒子居中对齐
text-indent:首行缩进
text-indent属性用于设置首行文本的缩进,其属性值可为不同单位的数值、em字符宽度的倍数、或相对于浏览器窗口宽度的百分比%(解释: 定义基于父元素宽度的百分比的缩进。),允许使用负值(**注释:**允许使用负值。如果使用负值,那么首行会被缩进到左边。), 建议使用em作为设置单位。
1em 就是一个字的宽度 如果是汉字的段落, 1em 就是一个汉字的宽度
text-decoration 文本的装饰
text-decoration 通常我们用于给链接修改装饰效果(注意: 这个属性允许对文本设置某种效果,如加下划线。如果后代元素没有自己的装饰,祖先元素上设置的装饰会“延伸”到后代元素中。)
值 | 描述 |
---|---|
none | 默认。定义标准的文本。 |
underline | 定义文本下的一条线。下划线 也是我们链接自带的 |
overline | 定义文本上的一条线。 |
line-through | 定义穿过文本下的一条线。 |
运行效果截图如下:
四、开发者工具(chrome)
此工具是我们的必备工具,以后代码出了问题,我们首先第一反应就是:
“按F12”或者是 “shift+ctrl+i” 打开 开发者工具。
菜单: 右击网页空白出—查看
小技巧:
-
ctrl+滚轮 可以 放大开发者工具代码大小。
-
左边是HTML元素结构 右边是CSS样式。
-
右边CSS样式可以改动数值和颜色查看更改后效果。
五、CSS复合选择器
复合选择器是由两个或多个基础选择器,通过不同的方式组合而成的,目的是为了可以选择更准确更精细的目标元素标签。
交集选择器
交集选择器由两个选择器构成,其中第一个为标签选择器,第二个为class选择器,两个选择器之间不能有空格,如h3.special。(其中h3是标签,.special是class样式)
记忆技巧:
交集选择器 是 并且的意思。 即…又…的意思。
用的相对来说比较少,不太建议使用。
并集选择器
并集选择器(CSS选择器分组)是各个选择器通过逗号连接而成的,任何形式的选择器(包括标签选择器、class类选择器id选择器等),都可以作为并集选择器的一部分。如果某些选择器定义的样式完全相同,或部分相同,就可以利用并集选择器为它们定义相同的CSS样式。
比如 .one, p , #test {color: #F00;} 表示 .one 和 p 和 #test 这三个选择器都会执行颜色为红色。 通常用于集体声明。
后代选择器
后代选择器又称为包含选择器,用来选择元素或元素组的后代,其写法就是把外层标签写在前面,内层标签写在后面,中间用空格分隔。当标签发生嵌套时,内层标签就成为外层标签的后代。
子孙后代都可以这么选择。 或者说,它能选择任何包含在内 的标签。
子元素选择器
子元素选择器只能选择作为某元素子元素的元素。其写法就是把父级标签写在前面,子级标签写在后面,中间跟一个 > 进行连接,注意,符号左右两侧各保留一个空格。
白话: 这里的子 指的是 亲儿子 不包含孙子 重孙子之类。
比如: .demo > h3 {color: red;} 说明 h3 一定是demo 亲儿子。 demo 元素包含着h3。
伪类选择器
为了和我们刚才学的类选择器相区别, 类选择器是一个点 比如 .demo {} 而我们的伪类 用 2个点 就是 冒号 比如 :link{}
注意写的时候,他们的顺序不能颠倒 按照 lvha 的顺序。 love hate 爱上了讨厌 记忆法 或者 lv 包包 非常 hao
<!DOCTYPE html>
<html lang="en">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Document</title>
<style>
a:link { /* 未访问过的连接状态*/
color: #3c3c3c;
font-size: 25px;
text-decoration: none; /*取消下划线*/
font-weight: 700;
}
a:visited { /*这个链接我们已经点过的样子 已访问过链接*/
color: orange;
}
a:hover { /*鼠标移上去的时候该显示的样式,*/
color: #f10215;
}
a:active { /*鼠标按下,但是鼠标还没有松开的时候显示的样式*/
color: green;
}
</style>
</head>
<body>
<a href="http://www.asdf12312312312312.com">秒杀</a>
</body>
</html>
六、CSS注释
CSS规则是使用 /* 需要注释的内容 / 进行注释的,即在需要注释的内容前使用 “/” 标记开始注释,在内容的结尾使用 “*/”结束。
例如:
p {
font-size: 14px; /* 所有的字体是14像素大小*/
}
七、sublime快捷方式
sublime可以快速提高我们代码的书写方式
- 生成标签 直接输入标签名 按tab键即可 比如 div 然后tab 键, 就可以生成
- 如果想要生成多个相同标签 加上 * 就可以了 比如 div*3 就可以快速生成3个div
- 如果有父子级关系的标签,可以用 > 比如 ul > li就可以了
- 如果有兄弟关系的标签,用 + 就可以了 比如 div+p
- 如果生成带有类名或者id名字的, 直接写 .demo 或者 #two tab 键就可以了
八、块级元素(block-level)
每个块元素通常都会独自占据一整行或多整行,可以对其设置宽度、高度、对齐等属性,常用于网页布局和网页结构的搭建。 霸道
常见的块元素有<h1>~<h6>、<p>、<div>、<ul>、<ol>、<li>等,其中<div>标签是最典型的块元素。
块级元素的特点:
(1)总是从新行开始
(2)高度,行高、外边距以及内边距都可以控制。
(3)宽度默认是容器的100%
(4)可以容纳内联元素(也就是行内元素)和其他块元素。
九、行内元素(inline-level)
行内元素(内联元素)不占有独立的区域,仅仅靠自身的字体大小和图像尺寸来支撑结构,一般不可以设置宽度、高度、对齐等属性,常用于控制页面中文本的样式。
常见的行内元素有<a>、<strong>、<b>、<em>、<i>、<del>、<s>、<ins>、<u>、<span>等,其中<span>标签最典型的行内元素。
行内元素的特点:
(1)和相邻行内元素在一行上。(多个行内元素可以在一行上)
(2)高、宽无效,但水平方向的padding和margin可以设置,垂直方向的无效。
(3)默认宽度就是它本身内容的宽度。
(4)行内元素只能容纳文本或则其他行内元素。(a特殊)
注意:
- 只有 文字才 能组成段落 因此 p 里面不能放块级元素,同理还有这些标签h1,h2,h3,h4,h5,h6,dt,他们都是文字类块级标签,里面不能放其他块级元素。
- 链接里面不能再放链接。
十、行内块元素(inline-block)
在行内元素中有几个特殊的标签——<img />、<input />、<td>,可以对它们设置宽高和对齐属性,有些资料可能会称它们为行内块元素。(也就是行里面的块元素)
行内块元素的特点:
(1)和相邻行内元素(行内块)在一行上,但是之间会有空白缝隙。
(2)默认宽度就是它本身内容的宽度。
(3)高度,行高、外边距以及内边距都可以控制。
标签显示模式转换 display
块转行内(解释:块级元素转换成行内元素):display:inline;
行内转块(解释:行内元素转换成块级元素):display:block;
块、行内元素转换为行内块(解释:块级元素、行内元素转换成行内块元素): display: inline-block;
此阶段,我们只需关心这三个,其他的是我们后面的工作。
十一、CSS书写规范
开始就形成良好的书写规范,是你专业化的开始。
空格规范
【强制】 选择器 与 { 之间必须包含空格。
示例: .selector { }
【强制】 属性名 与之后的 : 之间不允许包含空格, : 与 属性值 之间必须包含空格。
示例:
font-size: 12px;
选择器规范
【强制】 当一个 rule 包含多个 selector 时(看如下代码),每个选择器声明必须独占一行。
示例:
/* 正确的写法 */
.post,
.page,
.comment {
line-height: 1.5;
}
/* 错误的写法 */
.post, .page, .comment {
line-height: 1.5;
}
还有一些选择器规范有待补充。。。。。。
属性规范
【强制】 属性定义必须另起一行。
/* 正确的写法 */
.selector {
margin: 0;
padding: 0;
}
/* 错误的写法 */
.selector { margin: 0; padding: 0; }
【强制】 属性定义后必须以分号结尾。
示例:
/* 正确的写法 */
.selector {
margin: 0;
}
/* 错误的写法 */
.selector {
margin: 0
}
十二、CSS 三大特性
层叠 继承 优先级 是我们学习CSS 必须掌握的三个特性。
CSS层叠性
所谓层叠性是指多种CSS样式的叠加。
是浏览器处理冲突的一个能力,如果一个属性通过两个相同选择器设置到同一个元素上,那么这个时候一个属性就会将另一个属性层叠掉
举例:比如先给某个标签指定了内部文字颜色为红色,接着又指定了颜色为蓝色,此时出现一个标签指定了相同样式不同值的情况,这就是样式冲突。
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样式冲突,则会按照CSS书写的顺序,以最后的样式为准。
- 样式冲突,遵循的原则是就近原则。以最后指定的样式为主。
- 样式不冲突,不会层叠
CSS最后的执行口诀: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CSS继承性
所谓继承性是指书写CSS样式表时,子标签会继承父标签的某些样式,如文本颜色和字号。想要设置一个可继承的属性,只需将它应用于父元素即可。
简单的理解就是: 子承父业。
CSS最后的执行口诀: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孩子会打洞。
注意:
恰当地使用继承可以简化代码,降低CSS样式的复杂性。子元素可以继承父元素的样式(text-,font-,line-这些元素开头的都可以继承,以及color属性)
CSS优先级
定义CSS样式时,经常出现两个或更多规则应用在同一元素上,这时就会出现优先级的问题。
在考虑权重时,初学者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的情况,具体如下:
继承样式的权重为0。即在嵌套结构中,不管父元素样式的权重多大,被子元素继承时,他的权重都为0,也就是说子元素定义的样式会覆盖继承来的样式。
行内样式优先。应用style属性的元素,其行内样式的权重非常高,可以理解为远大于100。总之,他拥有比上面提高的选择器都大的优先级。
权重相同时,CSS遵循就近原则。也就是说靠近元素的样式具有最大的优先级,或者说排在最后的样式优先级最大。
CSS定义了一个!important命令,该命令被赋予最大的优先级。也就是说不管权重如何以及样式位置的远近,!important都具有最大优先级。
CSS特殊性(Specificity)
关于CSS权重,我们需要一套计算公式来去计算,这个就是 CSS Specificity,我们称为CSS 特性或称非凡性,它是一个衡量CSS值优先级的一个标准 具体规范入如下:
specificity用一个四位的数 字串(CSS2是三位)来表示,更像四个级别,值从左到右,左面的最大(解释:就按照从右到左,个十百千位来理解),一级大于一级,数位之间没有进制,级别之间不可超越。 (解释:最后比较大小的话,就按照我们平常的十进制来比,0010就大于0001,0005大于0004,)
继承或者* 的贡献值 | 0,0,0,0 |
---|---|
每个元素(标签)贡献值为 | 0,0,0,1 |
每个类(.class),伪类贡献值为 | 0,0,1,0 |
每个ID(以#开头的)贡献值为 | 0,1,0,0 |
每个行内样式贡献值 | 1,0,0,0 |
每个!important贡献值 | ∞ 无穷大 |
权重是可以叠加的,注意:数位之间没有进制 比如说: 0,0,0,5 + 0,0,0,5 =0,0,0,10 而不是 0,0, 1, 0
比如的例子:
div ul li ------> 0,0,0,3 //div和ul和li是标签,所以都是0001,所以3个0001相加等于0003
.nav ul li ------> 0,0,1,2 //.nav是类,所以是0010,ul和li是标签,所以都是0001
0010+0001+0001=0012
a:hover -----—> 0,0,1,1//a是标签,所以是0001,:hover是伪类,所以是0010,加起来就是0011
.nav a ------> 0,0,1,1 //.nav是类,所以是0010,a是标签,所以是0001,加起来就是0011
#nav p -----> 0,1,0,1 //#nav是id,所以是0100,p是标签,所以是0001,加起来就是0101
继承的权重为0,举例如下
测试题1:
运行结果截图如下: 因为id选择器权重最大,所以优先排除样式3,而样式1是有2个id选择器,而其他的都只有一个id选择器,所以权重更高。
测试题2:
最后运行结果是“蓝色”,原因:就算#father权重高,但是对div里的p标签来说,从div里继承来的权重为0,所以还是使用p标签自己的样式(注意有一个结论:继承过来的权重为0)
测试题3:
运行效果还是“蓝色” , 原因:首先由于继承过来的权重为0,所以排除样式2,再看样式1和样式3,样式1的div标签权重为0001,p标签也是0001,所以加起来是0002,样式3的p标签是0001,而.c2是class,权重为0010,加起来就是0011,所以最后是样式3的运行结果
测试题4:
运行结果仍然是“蓝色” ,原因:因为样式1是10个div的权重相加,结果为0,0,0,10 但是样式2是类选择器,所以权重是0,0,1,0 所以样式2胜利 (四位的优先级从右到左依次增高)
测试题5:
运行结果是“黄色”,原因:首先由于样式2和3都有id选择器,而样式1却没有,所以排除样式1, 再看样式2的权重等于div的权重0001加上#box3的权重0100,最后结果是0101,而样式3的权重等于#box的权重0100加上div权重0001,最后也是0101,那么样式2和3的权重大小相等,这时候依据就近原则,所以最后运行结果是样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