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表
CREATE TABLE <表名> (<列名><数据类型>[列级完整性约束条件]
[,<列名><数据类型>[列级完整性约束条件]...]
[,<表级完整性约束条件>])
【提示】
- 表是数据库的组成对象,在进行创建表的操作之前,先要通过命令USE {数据库名称}打开要操作的数据库。
- 用户在选择表和列名称时不要使用SQL语言中的保留关键字,如select、create和insert等。
2.修改表
ALTER TABLE <表名>
|[ALTER COLUMN<列名><新数据类型>]
|[ADD <新列名><数据类型>[完整性约束]]
|[DROP <完整性约束名>]
|[DROP COLUMN <列名>]
【提示】
- 在ALTER TABLE语句中使用ADD关键字增加列。
- 不论表中原来是否已有数据,新增加的列一律为空值,且新增加的一列位于表结构的末尾。
- 在使用ALTER TABLE时,每次只能添加或者删除一列。
- 在添加列时,不需要带关键字COLUMN;在删除列时,在列名前要带上关键字COLUMN,因为在默认情况下,认为是删除约束。
- 在添加列时,需要带数据类型类型和长度;在删除列时,不需要带数据类型和长度,只需指定列名。
- 如果在该列定义了约束,在修改列时会进行限制;如果确实要修改该列,先必须删除该列上的约束,然后再进行修改。
3.重命名表
sp_rename [当前表名],[新表名]
4.查看表
sp_help [表名]
5.删除表
DROP TABLE <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