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
继承的概念:
继承是类与类的一种关系;
继承的好处:
子类拥有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
实现代码复用;
语法规则: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父类中的private定义的属性无法继承!)
方法的重写:
概念:
如果子类对继承父类的方法不满意,是可以重写父类继承的方法的,当调用方法时会优先调用子类的方法。
语法规则:
a.返回值类型;
b.方法名;
c.参数类型及个数;
都要与父类继承的方法相同,才叫方法的重写。
继承的初始化顺序:
1.初始化父类再初始化子类;
2.先执行初始化对象中属性,再执行构造方法中的初始化;
final关键字:(定义的就是常量,不能被修改,只能赋值一次)
使用final关键词做标识有“最终的”含义;
final可以修饰类、方法、属性和变量
final修饰类,则该类不允许被继承;
final修饰方法,则该方法不允许被覆盖(重写);
final修饰属性
则该类的属性不会进行隐式的初始化(类的初始化属性必须有值);
或在构造方法中赋值(但只能选其一);
final修饰变量,则该变量的值只能赋一次值,即变为常量;
super关键词:
在对象的内部使用,可以代表父类对象。
1.访问父类的属性:
super.age
2.访问父类的方法
super.eat()
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则系统默认调用父类无参的构造方法。
如果子类构造方法中既没有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而父类又没有无参的构造方法,则编译出错。
Object类:
Object类是所有类的父亲,如果一个类没有使用extends关键字明确标识继承另外一个类,那么这个类默认继承Object类
Object类中的方法,适合所有子类。
1.toString()方法
在Object类里面定义toString()方法的时候返回的对象的哈希code码(对象地址字符串)
可以通过重写toString()方法输出对象的属性
public String toString(){
return "HelloWorld[name="+name+"]"
}
2.equal()方法
比较的是对象的引用是否指向同一块内存地址而不是值。
要想值相等就得重写equal()方法。
Dog dog=new D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