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象类简介
在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
抽象类除了不能实例化对象之外,类的其它功能依然存在,成员变量、成员方法和构造方法的访问方式和普通类一样。
由于抽象类不能实例化对象,所以抽象类必须被继承,才能被使用。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通常在设计阶段决定要不要设计抽象类。
父类包含了子类集合的常见的方法,但是由于父类本身是抽象的,所以不能使用这些方法。
在Java中抽象类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而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二、定义一个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A {
public void fun() {
//常规方法
}
public abstract void print(); //抽象方法
}
几点说明:
1.抽象方法不能包含在非抽象类中。如果抽象父类的子类不能实现所有的抽象方法,那么子类也必须定义为抽象的。换句话说,在继承自抽象类的非抽象子类中,必须实现所有抽象方法。还要注意到,抽象方法是非静态的。
2.抽象类不能使用new操作符来初始化。但是,仍然可以定义它的构造方法,这个构造方法在它的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调用。
3.子类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并将它定义为抽象的。这很少见,但是它在当父类的方法实现在子类中变得无效时是很有用的。在这种情况下,子类必须定义为抽象的。
4.即使子类的父类是具体的,这个子类也可以是抽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