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
概述:Java通过定义变量来申请数据存储空间,并通过变量名获取或改变存储的值。
变量命名规则:变量名必须遵循标识符命名规则;
首字母必须小写,如果由多个单词组成,从第二个单词开始首字母必须大写;
变量名一般由名词组成。
变量定义:[访问控制符] [修饰符] 数据类型 变量名 [ = 初始值];public static int student = 15 ; //全局变量 可以加 public 或者 static 修饰,但是下面的主函数必须有static
在Java中变量的声明尽可能地靠近变量第一次使用的地方。在Java中不区分变量的声明和定义
放在第一层大括号里,成员变量或者全局变量可以加 public 或static
修饰符或局部变量不能加 public或static
常量
常量有final关键字修饰
常量是值不可变的变量,即不能重新赋值(有别于“值不变”),即使第二次赋值跟第一次的值一样也不行。
常量在声明时必须进行初始化常量定义: [访问控制符] [修饰符] final 数据类型 常量名 = 初始值;
public static final double PI = 3.1415; //常量名大写,多个单词之间 用“_”间隔。
变量和常量的区别
标识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