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继承是面向对象编程的三大特征之一,是一种基于已有类来创建新类的机制。由继承而得到的类称为子类(或派生类),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或超类)。
Java中每个类只允许有一个父类。语法如下: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Java中每个类只允许有一个父类。语法如下: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Object类是所有类的直接父类或间接父类。
根据访问权限修饰符的不同,子类可以继承父类中某些成员变量和方法,提高了代码的重用性,子类也可以添加新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
根据访问权限修饰符的不同,子类可以继承父类中某些成员变量和方法,提高了代码的重用性,子类也可以添加新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
如果类被final修饰,则该类不能被继承。
Java中已有的类(诸如Void、String、Class、Scanner、System、8种基本数据类型对应包装类等类)已经被final修饰,所以这些类不能被继承。
父类对子类构造方法的影响
如果父类拥有无参构造方法(无论隐式的还是显式的)且子类中的构造方法又没有明确指定调用父类的哪个构造方法,则子类中没有调用该子类其它构造方法的构造方法 使用super()隐式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
public Student(String id, String headmasterId) {
super();//必须放在有效代码的第一行
System.out.println("子类构造方法......");
this.id = id;
this.headmasterId = headmasterId;
}
通过上面例子我们可以看到:
当实例化子类时,先实例化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