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所谓“网络中立性”(Net Neutrality),是关于网络在作为一个应用程序层的操作平台上的一些原则,引用Wikipedia的话来说,这些原则就是“非歧视性的互联互通”,是指网络运营者(所有者)不得通过调整网络配置使服务产生差别,即平等对待所有使用该网络的用户。例如,不得以更快的速度传输自己的服务,也不得以类似的高速传输服务向网络内容提供商和网络应用提供商额外收取费用。
“网络中立”的概念可以上溯至上世纪30年代美国的电信法。当时,法律规定任何电话公司不得阻碍接通非本公司用户的电话。互联网兴起以后,“网络中立”概念的自动延伸,运营商均不得对来自非本公司用户的数据,比如邮件、视频等设限。
一、FCC投票恢复“网络中立”规则
4月25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5名委员以3:2投票结果同意恢复“网络中立”规则。据FCC官网报道,恢复“网络中立”的规则能够保证互联网的快速、开放和公平。FCC将以狭义的方式行使其对宽带服务的监管权力,不进行费率监管、征税或分拆,以促进宽带服务创新和投资。
FCC恢复“网络中立”规则确立了FCC在三方面的监管权力。
• 保护开放的互联网——禁止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屏蔽、限制合法内容或者进行合法内容的付费优先级排序。
• 保障国家安全——FCC有权撤销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外资实体在美国运营宽带网络的授权。任何未经第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