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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监管沙盒是一种针对技术创新的柔性监管制度,既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实践应用,也有利于更早地发现前沿技术引发的合规风险。2024年3月正式获批通过的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引入了这一制度,通过在开发和上市前阶段建立受控环境来促进人工智能创新。目前欧洲已有多个国家在积极推进人工智能监管沙盒试点。
一、监管沙盒的理念和作用
2015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在《Regulatory sandbox》报告中提出了监管沙盒的概念,并于2016年正式启动。按照FCA的定义,监管沙盒是一个“安全空间”,企业可以在其中测试创新性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交付机制,不会因从事相关活动而立即招致通常的监管后果1。
监管沙盒作为传统监管方式的有益补充,是一种针对技术创新的柔性监管制度,实际上是为企业提供一个测试平台和测试周期,在不违反原则性准入标准和监管底线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在不完全掌握产品风险时,自愿开展进一步测试,最大限度地防范产品应用风险。同时,改善监管应对风险的实时性、灵活性,防止监管过严对科技创新的抑制,较好地平衡技术创新和安全风险,积极倡导最佳安全实践2。
监管沙盒既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实践应用,也有利于更早地发现前沿技术引发的合规风险。该制度起源于英国,近年来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多个领域积极推进实施,目前我国已在金融科技和汽车安全等领域试行该制度,北京则于近期开展AI监管沙盒试点。
二、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中的监管沙盒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EU AI Act,以下简称《法案》)第六章“支持创新的措施”,明确了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