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GPL?
GPL:(通用公共许可证):一种授权,任何人有权取得、修改、重新发布自由软件的权力。
GPL是一个广泛被使用的自由软件许可协议条款,最初由理查德·斯托曼(Richard Matthrew Stallman)为GNU计划而撰写。
GPL,是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的缩写,是GNU通用公共授权非正式的中文翻译。它并非由自由软件基金会所发表,亦非使用GNU通用公共授权的软件的法定发布条款─只有GNU通用公共授权英文原文的版本始具有此等效力。
GPL的权利
GPL授予程序接受人以下权利,或称“自由”:
以任何目的运行此程序的自由;
再发行复制件的自由;
改进此程序,并公开发布改进的自由(前提是能得到源代码)。
相反地,随版权所有软件的最终用户许可证几乎从不授予用户任何权利(除了使用的权利),甚至可能限制法律允许的行为,比如逆向工程。
GPL与其他一些更“许可的”自由软件许可证(比如BSD许可证)相比,主要区别就在于GPL寻求确保上述自由能在复制件及演绎作品中得到保障。它通过一种由斯托曼发明的叫Copyleft的法律机制实现,即要求GPL程序的演绎作品也要在GPL之下。相反,BSD式的许可证并不禁止演绎作品变成专有软件。
由于某些原因,GPL成为了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的最流行许可证。到2004年4月,GPL已占Freshmeat上所列的自由软件的约75%,S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