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价格指数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编制的表明股票行市变动的参考性指标,是衡量股票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及其变动趋势的尺度,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状态的灵敏信号。
一、中证指数
中证指数包括:沪深300指、中证100指、中证200指、中证500指、中证700指、中证800指、中证南方小康产业指数和中证流通指数。
1.1 沪深300指数
由上海和深证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分股指数。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基期为1004年12月31日,是大中盘指数。
1.2 中证规模指数
包括中证100指数(大盘指数)、中证200指数(中盘指数)、中证500指数(小盘指数)、中证700指数(中小盘指数)、中证800指数(大中小盘指数)和中证流通指数。
二、上交所指数
分为重点指数、成份指数、综合指数、行业指数、策略指数、风格指数、主题指数、基金指数、债券指数、定制指数、股息点指数和波动率指数等。每种类别包含数十种具体指数。
2.1 上证综合指数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自1991年7月15日起编制并公布的股票指数,基期为1990年12月19日。2007年1月上交所宣布,新股于上市第11个交易日开始计入上证综指、新综指及相应上证A股、上证B股、上证分类指数,进一步完善指数编制规则,使得更真实地反映市场的平均收益水平。
2.2 上证180指数
是1996年7月1日上海整卷交易所正式公布的上证30指数的延续,在2002年7月1日正式发布,基点为2002年6月28日上证30指数的收盘点数3299,5点。上证180指数的样本覆盖180值股票,样本股选考察规模(总市值、流通市值)、流动性(成交金额、换手率)和行业代表性三项标准。
三、深交所指数
自1991年开始计算“深圳”系列单市场指数,自2002年来计算跨深沪两市场“国证”指数两大体系,包括深圳成份指数、中小板指数、创业板指数等具有市场代表性的指数,以及深圳100等投资型指数。
3.1 深圳综合指数
由深证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股票指数,以1991年5月3日为基期,在1992年10月4日开始发布,基点为100。以在深证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为样本股,以样本股发行总股本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