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特性:
1. 子类拥有父类非private的属性和方法;
2. 子类可以拥有自己的属性和方法,即子类可以对父类进行扩展
3. 子类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实现父类的方法
4. 单一继承,多层继承
5. 提高了耦合性
This
当前对象的引用(实际是一个类)
Super
当前对象的父类引用(只是调用的功能,并不是一个类)
Final
被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被final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自定义常量
构造器(构造方法)
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但是父类的带有参数的构造方法,就必须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显式的通过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并配以适当的参数列表
如果父类有无参构造,则子类的构造方法中用super调用父类构造方法不是必须的如果没有使用super关键字调用,系统会自动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