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骗局及打官司误区

 
15-16年房价猛涨,虽然月薪近万,但还是深感买房遥遥无期,此时在公司一部门领导(河南人)的忽悠下,果断投资自己的存款十余万元并辞掉工作去和他创业,本想五个月后会有翻倍的收入,没想到血本无归,还耽误了五个月没有收入,具体的细节可以看我上一篇文章--“工作骗局”。
        别的就不多说了,具体讲一下我意识到被骗之后打官司要钱的经历吧。当时是尝试了几百种方法失败后意识到对方根本就不想归还他承诺给我的金钱,于是选择了打官司,没想到这却是从一个坑跳进另一个坑。
        首先我先是去咨询在哪个法院能立案,当时公司办公地点开始是在昌平,后来搬到朝阳,所以我先去的朝阳法院,人说借款发生在在昌平工作的时候,所以应该去昌平立案,然后我又跑到昌平法院,昌平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我公司注册地是在丰台,所以要去丰台法院,到了丰台法院,人小姑娘一听我这十多万块钱的案子金额太小,得去下边的方庄法庭立案,然后我跑去了方庄法庭,人说不处理这类型的案子,让我去区法院立案,然后我又去了区人民法院,这次终于得到可以立案的答复了。
        另外我认为打官司是要找律师的,于是就在法院附近咨询了两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挑了一家费用相对较低的东北女律师,定金六千,打赢官司再给四千,先说说这个女律师,在交定金之前吹的是天花乱坠,号称能帮我要回至少二十万,交完钱才知道这女的几乎就是个法盲。首先从立案开始,百度现查然后告诉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害我东跑西跑,又是找前同事开证明,又是回老家开证明,各种证明开回来有的根本用不着,有的格式不对需要重新开,然后又一趟趟的跑,不知道是法院故意难为我们还是这个律师是真的菜,反正我是按要求严格做的,但前前后后一共跑了法院五趟才立上案,因为我上班地离法院特别远,所以每去一次至少请半天假,再加上我每次去都要请这个律师吃饭,而每次吃饭这个律师都会带上她一家子人,反正来来回回也浪费了不下两千块钱吧,这还不算我回老家什么的花的各种费用。然后就是等着开庭,这一等就是俩月过去了,然后到了开庭的时候律师也去了,跟我讲她现在搬家了,搬到外地去了,所以让我先把“差旅费”给了,因为马上要开庭,迫于压力只好给了,然后就是开庭,被告也去了,反正就是双方陈述了一下(我感觉我找的这个律师说的都没有我自己说的清楚,而且准备的好多资料证据根本都用不着),反正被告的意思就是说这钱你是投资的,而这些钱公司都花了,所以没钱赔你,而据我所知,如果按照我投资十多万,他一朋友投资十多万,他自己投资一百万来算的话,这几个月根本没花那么多钱,因为一方面我没有工资,办公地点就一个小屋,房租也没多少,所以根本花不了多少钱,然后被告以“需要准备公司财务流水证明”请求择日重新开庭,法官竟然同意了,这一拖又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到了第二次开庭,被告不知道从哪整来的假账,而我在律师的“建议”下也决定不再去做过多追究,想着能要回来多少算多少吧,最后法官没有宣判,只是告知判定结果会在半个月之内寄到我的住所,然后一个月之后我收到法院寄到的判决书,上面判决的是对方归还我两万七千元,真是欲哭无泪,而律师又以打赢官司为由管我要剩下的四千元,本来我是不想给的,但当时交诉讼费的粉色条子在律师那,没有那个诉讼费退不了,而且跟我说后面申请强制执行什么的还有好多事,因为不懂,还是把这钱给了,后面的写申请执行什么的乱七八糟反正这个女律师以各种借口又问我要了许多费用,这个时候我也已经麻木了,就想着赶紧结束,赶紧把这几万块钱要回来踏踏实实上班。
        一般人可能以为到这个时候案子就已经结束了,错!真正无耻的还在后面,那就是所谓的强制执行。我没想到就这两万多块钱被告都没打算给,一直拖一直拖,最后实在没办法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首先是执行法官的电话打一百次不见得能接通一次,所以有啥请求只能是请假过去排队等着叫,然后就是随便敷衍几句让你回去等消息,最后执行法官被我烦的不行了,才给被告打电话让他有时间和我约个时间同时来法院一趟,然后我和被告按照约的时间来到了法院,被告还是那俩字,没钱。然后执行法官给写了一个调解书,上面有最迟归还日期,我俩也都签字了,然后到了这个最迟归还日期对方仍然是一毛钱没有归还,然后我又去找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又给我们调解,定了最迟归还日期,然后到了第二个最迟归还日期,对方仍然是一毛钱没还,然后我又去找法官,我说有再一再二,没再三再四,然后法官又一次也就是第三次给我们调解,这次态度稍微严厉一点,告知被告2018年5月1号之前必须归还所有欠款,然而今天就是五月一日了,对方仍然是一分钱没有归还,执行法官的电话仍然是打不通,而前两天我还专门去了趟法院,被告知执行法官工作地点搬了,然后我又去了执行法官新办公的地方,被告知法官开会去了,不在,干等一下午直到法院下班。反正今天是执行法官第三次调解最后一天,而且被告依然没有还钱,不知道这次法官会怎么处理,其实我早就知道这钱估计要不回来了,我就是想着让坏人得到惩罚,比如列为老赖,省得以后去骗别人,而后来从朋友那得知,法官一般不会轻易把人列为老赖,因为列为老赖一般是法官的无奈之举,也就是说那样会显得执行法官无能,这时我才明白为什么我三番五次的请求而法官就是不把被告列为老赖,可能就是想让我自己拖不起了主动放弃,也不知道这次被告仍然没还钱法官会怎么处理,反正我是不接受继续调解了,若说被告没有钱我也理解,但就是有房有车,吃的好喝的好,就是不还钱,让人上火,希望法官这次把被告列为老赖吧,让坏人受到惩罚,还好人一个公道!
        另外从上面事例可以总结以下几点:
                一:不轻易借给别人钱或给别人投钱,哪怕是你拜把子兄弟;
                二:不要轻易选择打官司,除非你特别有钱或特别有时间或对法律知识有相当的了解;
                三:如果选择打官司不要轻易选择律师,有的情况下甚至可以不选择律师,自己陈述事实即可; 
                四:申请强制执行时态度坚决一点,不要(过度)相信法官的调解;
                五:最重要一条,要是有人欠你钱,能找要账公司就别找法院,打官司能要回来钱的概率小于中彩票,除非金额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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