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 0048 】

本文涉及多个经济法案例,包括增值税计算、交通事故责任、合同法与担保法应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涵盖企业增值税计算、醉驾法律责任、抵押权与质权优先权、消费者欺诈赔偿以及假冒产品处罚等内容。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一.某小型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13920元;从农民手中直接收购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销售机械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70000元;销售农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48444.40元,适用税率为9%;购进和销售货物支付铁路运输公司运费金额7630元,适用税率为9%。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在当月抵扣。计算2019年8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二.章某醉酒驾车导致王某财产损失并且受重伤,后来因章某逃逸未及时抢救而导致王某死亡。请分析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三.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 2万元,冯某预付定金 5 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某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空,冯某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修理,朱某无力交付蒋某的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某留置

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以及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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