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义函数
在MySQL中使用自定义函数也需要相应的要求,语法如下,
创建新函数:
Create function function_name(参数列表)
returns返回值类型
函数体内容
相关说明,
函数名:应该合法的标识符,并且不应该与已有的关键字冲突。一个函数应该属于某数据库,可以使用db_name.funciton_name的形式执行当前函数所属数据库,否则默认为当前数据库。
参数列表:可以有一个或者多个函数参数,甚至是没有参数也是可以的。对于每个参数,由参数名和参数类型组成。
返回值:指明返回值类类型
函数体:自定义函数的函数体由多条可用的MySQL语句,流程控制,变量声明等语句构成。需要指明的是函数体中一定要含有return 返回语句。
代码如下:
CREATE DEFINER=`root`@`localhost` FUNCTION `f_01`(`a` int,`b` int) RETURNS int
DETERMINISTIC
#确定性函数用关键词DETERMINISTIC标识,表示函数的返回值完全由输入参数决定。
BEGIN
#有且只有一个返回值
#函数的返回值,只能是一个值,不能是结果集
#声明成员变量,关键字default
declare res int default 0;
#赋值,关键字set
set res=a+b;
#会话变量,变量名前加一个@符号
#@变量名,无须单独声明,直接赋值就可以
set @result=a*b;
set @tar=true;
while @tar do
set res=res+1;
if res >10 then set @tar=false;
end if;
end while;
RETURN res;
END
调用
select f_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