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方法和方法重载规范

本文详细介绍了Java编程中的带参方法、值传递与引用传递的概念,强调了构造方法在对象初始化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通过构造器进行参数化实例化。同时,讨论了方法和构造方法的重载,以及this关键字在对象内部引用自身的用法。此外,还对比了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的差异,强调了它们的作用域和初始化规则。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1.带参方法的语法

<访问修饰符> 返回类型 方法名(形式参数列表){
方法体;
}

调用有参方法:

类  对象名  = new 类();
对象名.方法名(实参1,实参2.。。);
  1. 形参
  2. 实参
  3. 调用方法的时候,实参不能指定数据类型
  4. 形参和实参 数据类型要一致,数量也要一致

2.值传递,引用传递

  1. 基本数据类型传递的是 值,一个变量的值改变,不会影响另一个
  2. 引用数据类型传递的是地址,一个对象的属性改变,另一个也会改变

3.构造方法-(构造器 Contructor)
语法

访问修饰符  构造方法名(参数){
	//方法体
}
  1. 构造方法名和类名相同
  2. 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类型
  3. 作用:对象初始化
  4. 参数,可以有,可以没有,也可以是多个参数
  5. 系统提供默认的无参构造方法
  6. 一旦自己定义构造方法,系统将不提供默认的无参构造方法,若需要无参构造方法需要自己重新定义

4.构造方法重载

  1. 方法名相同
  2. 参数不同
  3. 与返回值,访问修饰符没有关系

5.方法重载

  1. 同一个类中
  2. 方法名相同
  3. 参数不同
  4. 与返回值,访问修饰符没有关系
    6.this的使用
  5. This表示的当前对象自己
  6. 可以调用自己的属性:this.属性
  7. 可以调用自己的方法:this.方法(参数);
  8. 可以调用自己的构造方法:this();必须放在第一句(只能调用一次构造方法)

7.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1. 成员变量-类的属性
  2. 局部变量-方法中定义的变量
  3. 成员变量作用域—整个类
  4. 局部变量-仅限于定义它 的方法(选择,循环 定义变量,只属于选择,循环)
  5. 同一个作用域,变量不能重名
  6.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重名时,局部变量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7. 成员变量有初始值,局部变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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