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一个结构体类型的一般形式为:
struct 结构体名 {成员表列};
如:struct student
定义结构体类型变量:
(1)先声明结构体类型再定义变量名
例如:struct student student1, student2;
(2)在声明类型的同时定义变量
这种般形式为:
struct 结构体名
{
成员表列;
}变量名表列;
在定义了结构体变量以后,当然可以引用这个变量。但应遵守以下规则:
(1)不能将一个结构体变量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输入和输出。
例如: 已定义student1和student2为结构体变量并且它们已有值。
printf(″%d,%s,%c,%d,%f,%\n″,student1); 错误
(2) 可以引用结构体变量成员的地址,也可以引用结构体变量的地址。
例如:
scanf(″%d″,&student1.num); (输入student1.num的值)
printf(″%o″,&student1); (输出student1的首地址)
结构体成员的表现形式:
结构体变量.成员名
(*p).成员名
p->成员名
其中->称为指向运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