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数据类型
整型
实型
字符型
字符串型
布尔型
标识符 & 保留字 & 指令符
标识符是一种符号,用来表示常量、变量、类型、过程、函数和对象等语法实体
标准标识符
系统规定:
- 标准常量 如:false、true
- 标准类型 如:类型说明名
- 标准过程 如:Put、Reset
- 标准函数 如:sin、cos
- 标准文件 如:Input、TextFile
自定义标识符
命名规则:
- 字母、数字、_组成
- 以字母、_开头
- 不能与保留字同名
- 最好不要将标准标识符再定义为自定义标识符,以免混淆
保留字
保留字类似标准标识符,也是系统预先规定好的、具有特定意义的单词
保留字一定不能重新定义或作其他用途
Delphi 7.0 规定了65 个保留字
指令符
指令符也是具有特定意义的单词,与保留字类似
但可以作为用户自定义的标识符
Delphi 7.0 指令符有 39个
常量于变量
常量
- 直接常量 例:2、‘a’、‘www’
- 符号常量
用一个符号(自定义标识符)来表示常量,使用前先定义
const
temp = 111;
- 类型常量
具有类型的符号常量
const
temp: Integer = 111;
变量
声明
- 使用前必须先声明(定义),声明的位置决定作用范围
- 变量具有变量名、变量类型和变量值等特征,在声明变量时必须声明变量的名称和类型
- 变量在程序执行中是可以变化的,在使用变量之前通常要通过赋值语句给变量赋一个初始值
- 在函数或过程中声明的变量是局部变量,只能在该函数或过程中使用;在单元的 implementation 部分声明的变量是单位级(模块级、窗体级)变量,该单元的所有函数与过程都能使用;在 interface 部分定义的变量是全局变量,其他引用该单元的单元也可以使用该变量
格式
var
变量名: 类型名;
例:
var
n1, n2, n3: Integer;
r1: Real;
变量未赋初值,则值是一个随机数,最好声明之后及时赋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