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继承就是让类与类之间产生关系,子父类关系。
继承的利弊
好处: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提高了代码的维护性;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是多态的前提。
弊端:类的耦合性增强了
(通常,开发要求高内聚,低耦合,但是继承的使用增强了耦合,加强了类鱼与类之间的关系,内聚,也就是自己完成某件事的能力削弱了)
类继承的特点
Java中,类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但是支持多层继承。
- 如果想用体系的所有功能用最低层的继承类创建对象
- 如果想用体系中公共的功能要用最顶层层的继承类创建对象
继承的注意事项
- 子类只能继承父类中非私有的成员(成员变量、成员方法)
- 子类不能继承分类的构造器,可以通过super对父类构造器进行访问
this和super的区别
- this代表当前对象的引用,谁调用就代表谁;super代表当前对象父类的引用
- this即可以调用本类中的成员变量也可以调用父类中的成员变量或方法;
super只能调用父类的成员变量或方法。
子类中所有构造器都会默认访问父类中的无参构造器,所以在对子类进行初始化之前,必须先对父类初始化。(object类为最顶层的父类)
继承中构造器使用注意:
父类中没有无参构造器时,用super或this解决
super和this语句必须出现在构造器的第一条语句。
继承中成员方法的关系
子类继承父类中所有非私有的成员方法。当子类需要父类的功能,而功能主体子类有自己的特有内容时,可以重写父类中的方法(子父类中出现相同的方法)
方法重写要注意:
- 父类中私有的成员方法不能被重写
- 子类重写父类方法时,访问权限不能更低
- 父类中的静态方法,子类也必须通过静态方法重写(覆盖)
- 子类重写父类方法时,最好声明一模一样
方法重写(override)与方法重载(overload)的区别:
重载可以改变返回值类型,重写不可以改变返回值类型
重载:参数名相同,参数列表不同,与返回值类型无关
重写:返回值类型相同,参数名、参数列表相同
子类调用方法时,先找子类重写的方法,再找父类。
final关键字
final修饰特点
final修饰类,类不能被继承;
final修饰变量,变量就成了常量,只能被赋值一次;
(final修饰局部变量时,基本类型不能改变值,引用类型不能改变地址,属性可以改变)
final修饰方法,方法不能被重写。
final修饰变量的初始化时机
显示初始化
在对象构造完毕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