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示:每一笔业务发起时,均需要向对方做“提示”。
- 签收:对每一类、每一笔具体“提示”业务的接受或拒绝,均需做“签收回复”。
- 出票: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票面收款人/收票人)的票据行为。
- 承兑: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 收票:在票据承兑申请通过以后,票面出现承兑日期,票据状态为“提示承兑已签收”。此时,出票人可向收款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并且票据状态变为“提示收票待签收”。此时,票面收款人网银内可以对这张票据进行“签收”操作,操作后票据入库,拥有票据权利,票据正式诞生。假如收票人一直不签收,票据可以“作废”。
- 撤票:撤票在电票系统作业规范中的定义: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信息登记成功后,收款人对提示收票申请进行回复前,可以对票据状态处于“出票已登记”、“提示承兑已签收”的电子商业汇票作未用退回处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称撤票,同时,修改票据状态为“票据已作废”。
- 背书转让: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电票系统(ECDS)常用名词解释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4-09-13 10:46:15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