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extends): 子类继承父类
代码复用
1.语法结构:
子类(衍生类/扩展类)extends 父类(基类)
2.继承的特征:
a.子类继承父类,就继承父类中所有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b.所有类都有默认继承的父类:Object
c.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但是一个父类可以有多个子类
d.子类中还可以定义自己独特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子类的功能一定比父类强大
3.特殊情况:
a.子类中的成员变量名和父类中的同名时
ps: name
Dog d = new Dog()
d.name -> 显示子类中自己的成员变量,获取不到父类的成员变量
建议: 有父子类关系的类中,尽量不要出现相同的成员变量名
b.子类中可以引用父类对象
c.创建子类对象之前,会先创建父类对象
子类加载前,会先加载父类
e.通过子类对象调用方法时
先看子类中有没有重写父类中的方法
如果重写了,则显示子类的方法
super关键词
super:父类对象
1).在子类构造方法中一定都会先默认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
默认添加super()
2).如果父类中没有无参构造方法,就要在子类中手动调用父类的有参构造方法
3).super()只能出现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
4).建议:所有存在父子类关系的类中,建议先添加无参构造方法,方便子类使用
方法重写
前提:必须存在父子类关系
子类中重写父类定义的方法,方法的方法名/方法的返回值/方法的修饰符/方法的参数,必须完全一致才是方法的重写
方法重写快捷键:
Alt+(Fn)+ Insert
然后 Ctrl+O 再选择需要的方法
抽象类
abstract 抽象
1.抽象类
a.使用abstract修饰的类,叫做抽象类
b.一个类中可以存在多个抽象方法
c.抽象类是不可以new对象的,也就是不能实例化
只能通过子类实现
d.抽象类也有构造方法,为了方便子类使用
2.抽象方法
a.使用abstract修饰的方法,叫做抽象方法
b.抽象方法是没有方法体的
c.如果子类不重写父类中的抽象方法,就必须把自己变成抽象类
3.成员变量不可能是抽象的,因为都是具体的类型/具体的值
4.判断:
有抽象方法的类叫做抽象类 √
抽象类就是有抽象方法的类 ×
抽象类中可以存在抽象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