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3日开始学习卫星通信知识的原理
卫星通信系统由通信卫星、通信地球站分系统、跟踪遥测及指令分系统和监控管理分系统组成。
1、1卫星通信的基础知识
1.1.1 卫星通信的定义
卫星通信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微波中继通信,它利用外层空间的通信卫星作为中继站。
对卫星通信来说,由于作为中继站的卫星处于外层空间,从通信的分类上应当属于无线通信的范畴,宇宙无线电通信是指以宇宙运动体为对象的无线通信,简称为宇宙通信或空间通信。宇宙通信一般有四种形式:
(1)空间站之间的通信;
(2)地球站与空间站之间的通信;
(3)航天器与地球站之间利用空间站转发的通信;
(4)通过空间站的转发来进行的地球站
图1.1 卫星通信系统示意图
地球站A通过定向天线向通信卫星发射的无线电信号,经过卫星转发器接收、变频、放大,再由卫星天线转发到地球站B,当地球站B接收到信号后,就完成了从A站到B站的信息传递过程。从地球站发射信号到通信卫星经过的通信路径称上行链路,从通信卫星发射信号到地球站所经过的通信路径称为下行链路。同样,地球站B也可以通过卫星转发器向地球站A发射信号来传递信息。
1.1.2 卫星通信的分类
卫星通信系统的分类方法很多,一般可以按照卫星的运动状态、系统的覆盖范围、卫星转发能力
、卫星转发器的处理能力,多址方式、卫星通信所用频段以及通信业务种类的不同来区分。
按照通信卫星的轨道和相对于地球的运动状态,可以分为静止轨道卫星通信系统和非静止轨道卫星通信系统。非静止轨道卫星又可分为低轨卫星通信系统、中轨卫星通信系统、高轨卫星通信系统等。
按照通信卫星对信号的处理情况还可以将卫星通信系统分为两大类:一是基于透明转发器的卫星通信系统,卫星只对接收信号进行简单的变频和放大处理,卫星转发器可以适应不同类型,不同体质的卫星通信系统;二是基于星上处理的卫星通信系统,卫星需要对接收信号进行解调再生、交换等复杂的处理,卫星转发器和地面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卫星转发器一般只能处理特定特制的通信信号,不具备通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