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 学年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大数据应用开发”赛项竞赛规程

2024-2025 学年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大数据应用开发”赛项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Z033
赛项名称:大数据应用开发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赛道:电子与信息

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旨在落实国家“建设数字中国”战略,协同推动大数据相关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大力推进大数据技术及相关专业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全面提升相关专业毕业生的综合能力,展现选手团队合作、工匠精神等职业素养,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竞赛内容结合当前大数据相关产业中的新技术、新要求如数据湖、OLAP 数据库应用等,全面检验参赛选手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推进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促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引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竞赛内容围绕大数据相关产业岗位的实际技能要求进行设计,通过竞赛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强化竞赛成果转化,促进相关教材、资源、师资、认证、实习就业等方面的全方位建设,满足产教协同育人目标,为国家战略规划提供大数据领域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三、竞赛内容

项目竞赛内容分为两个模块,模块一为技能测试(分值占比 90%),竞赛时长 3 小时;模块二为综合展示(分值占比 10%),竞赛时长 10 分钟。

(一)技能测试
本赛项涉及的典型工作任务包括大数据平台搭建(容器环境)、离线数据处理、数据挖掘、数据采集与实时计算、数据可视化、综合分析、职业素养,考查的技术技能如下:
1.大数据平台搭建(容器环境):Docker 容器基础操作、Hadoop 完全分布式安装配置、Hadoop HA 安装配置、Spark on Yarn 安装配置、Flink on Yarn安装配置、Hive 安装配置、Flume 安装配置、ZooKeeper 安装配置、Kafka 安装配置、HBase 分布式安装配置、ClickHouse 单节点安装配置、Hudi 安装配置。
2.离线数据处理:Scala 应用开发、Pom 文件配置、Maven 本地仓库配置使用、基于 Spark 的数据清洗处理方法、基于 Hive 的数据清洗处理方法、数据仓库基本架构及概念、MySQL 基本操作。
3.数据挖掘:特征工程应用、SparkML 机器学习库应用开发、推荐算法的召回和排序、回归模型、聚类模型、决策树模型、随机森林模型等模型应用。
4.数据采集与实时计算:Scala 应用开发、Pom 文件配置、Maven 本地仓库配置使用、基于 Flume 及 Kafka 的数据采集方法、基于 Flink 的实时数据处理方法、HBase 基本操作、Redis 基本操作、MySQL 基本操作。
5.数据可视化:Vue.js 框架应用开发、ECharts 组件应用开发,会使用 ECharts绘制柱状图、折线图、折柱混合图、玫瑰图、气泡图、饼状图、条形图、雷达图、散点图等图表。
6.综合分析:依据整体项目过程,在综合理解业务的基础上,根据题目要求进行综合分析。
7.职业素养:团队分工明确合理、操作规范、文明竞赛。以上各竞赛内容的结构及成绩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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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测试总时长为 180 分钟,上述竞赛任务总分值为 100 分。
(二)综合展示
依据模块一竞赛内容和竞赛过程,由各参赛队 1 名或多名队员根据第一个模块的竞赛内容和竞赛过程进行展示和讲解,现场讲解不得使用 PPT。现场讲解主要介绍竞赛总体思路、团队合作、技能要点、竞赛过程、主要成果等。综合展示时长为 10 分钟,总分值为 100 分。
以上竞赛内容的结构及成绩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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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赛方式

(一)组队方式要求:本赛项为团体赛,每支参赛队由 3-4 名选手组成,不得跨校组队。
(二)本赛项分为技能测试、综合展示两个场次。在技能测试场次,所有参赛队在现场根据给定的任务说明,在 180 分钟内相互配合,采用小组合作的形式完成任务,比赛过程连续进行,每项任务用时可自行掌握,最后以提交的结果文档作为最终评分依据。在综合展示场次,所有参赛队根据技能测试工位号顺序依次进行综合展示,展示时间为 10 分钟。
(三)参赛队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90%+综合展示成绩10%,根据参赛队总成绩进行排序。

五、竞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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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赛规则
(一)竞赛报名
1.各高职院校通过登录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上平台完成比赛报名。各赛项每支参赛队的参赛人数限定为 3-4 人,各参赛队具体人数由参赛学校自主确定。各赛项参赛队学生就读专业须所属同一个专业大类,不得跨专业大类组队参赛,报名截止后,相关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2.各赛项不得跨校组队。经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审批,由同一法人代表登记、使用同一办学资源、使用多个校名举办同一层次不同类别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按一所学校组织报名。
3.高职组参赛选手应为高职专科、职业本科全日制在籍学生和毕业两年内的

本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各参赛队含毕业生至多 1 人,应为企业职工,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校毕业证及所在企业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务合同。
4.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其中一至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
5.凡在校学习期间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奖的学生,两年内不得再参加相应赛项的同一组别比赛。
6.各参赛队指导教师每队限报 1-2 名,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二)熟悉场地规则
1.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场地,熟悉场地时限定在指定区域,不允许进入比赛区。
2.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时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入场规则
1.参赛选手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赛场检录区集合。
2.工作人员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在校生参赛选手需提供参赛证、身份证、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毕业生参赛选手需提供参赛证、身份证、本校毕 业证及所在工作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务合同,证件上的姓名、年龄、相貌特征应与参赛证一致。
3.裁判检验参赛选手的工具,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及存储设备、纸质材料等物品,检查合格后进入赛场抽签区。
4.技能测试环节,一次加密选手按检录顺序号依次抽取参赛编号,二次加密选手凭参赛编号抽取比赛工位号,然后在指定区域等待;在现场裁判的指挥下有序进入赛场,按抽取的比赛工位号就位。
5.综合展示环节,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在第一阶段技能测试区域候场,参赛队伍在工作人员指引下依次按技能测试工位号顺序进入展示室进行综合展示。
6.综合展示前,现场布置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四)赛场规则
1.选手进入赛场后,必须听从现场裁判的统一布置和指挥。
2.技能测试环节,提前 10 分钟分发比赛任务书,选手可分析比赛任务、检查竞赛设备,不可使用设备进行比赛任务的操作。
3.现场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方能开始进行比赛任务的操作。
4.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警示。
5.比赛过程中若有任务书字迹不清问题,可示意现场裁判,由现场裁判解决。若认为比赛设备有问题需更换,应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填写更换设备原因、更换时间等并签比赛工位号确认后,由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予以更换。更换后经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检验并将结果记录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中并由选手签名确认。
6.经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检验,确因设备故障或损坏而更换设备者,从报告现场裁判到完成更换之间的用时,为比赛补时时间。
7.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工位,不得与其他参赛选手和人员交流。因故终止比赛或提前完成比赛任务需要离场,应报告现场裁判,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填写离场时间、离场原因并由现场裁判签名和选手签工位号确认。
8.比赛过程中,严重违反赛场纪律影响他人比赛者,违反操作规程不听劝告者,越界影响他人者,有意损坏赛场设备或设施者,经现场裁判报告裁判长,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由裁判长宣布取消其比赛资格。
(五)离场规则
1.技能测试环节比赛结束前 15 分钟,现场裁判提示一次比赛剩余时间。
2.技能测试环节比赛结束信号给出,由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
3.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时,选手应停止竞赛任务的操作。竞赛任务书、赛场记录表等整齐摆放在工作台上,不能带出赛场。
4.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后,现场裁判组织、监督选手退出工位,站在工位边的过道上。裁判长宣布技能测试环节结束时,现场裁判指挥选手统一在技能测试赛场候场。
5.需要补时的选手重新进入工位,现场裁判宣布补时操作开始后,补时选手开始操作。现场裁判宣布补时时间到,选手应停止操作,离开工位。
6.综合展示环节每队展示截止时间结束前 1 分钟,现场裁判提示一次剩余时间。
7.综合展示环节比赛录屏结束信号给出,选手应立即停止综合展示,清理综合展示现场后返回到原候场工位。
8.在技能测试和综合展示两个模块比赛全部结束后,现场裁判指挥选手统一有序离场。
(六)成绩评定与管理规则
1.成绩管理的机构及分工
成绩管理机构由裁判组、仲裁组和督察员组成。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 1 名。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2)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3)督察员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2.比赛成绩评定
(1)技能测试评分
由技能测试评分裁判依据评分表,对照参考答案和选手提交结果进行评分,并在评分表中进行统计汇总。其中职业素养评分由现场裁判对参赛选手的操作规范、职业素养、赛场表现等进行评分。
(2)综合展示评分
由综合展示评分裁判依据评分表,从总体思路、技能要点、主要成果等角度进行评分,并在评分表中进行统计汇总。

七、竞赛环境

八、技术规范

九、技术平台

(一)技能测试模块
1.竞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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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赛环境说明
选手竞赛机及其竞赛环境说明:选手竞赛机是配备 Window 系统的物理机,在物理机上创建虚拟机系统,并在此虚拟机系统上部署大数据开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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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赛项参赛选手原则上使用承办学校统一提供的竞赛设备、软件平台、软件环境。
(二)综合展示模块
1.综合展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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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成绩评定

按照 2024-2025 年省赛要求,第一个模块为技能测试,考核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考核权重均占 90%;第二个模块为综合展示,根据第一个模块的竞赛内容和竞赛过程进行展示和讲解,考核权重占 10%。
(一)评分文件
1.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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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各模块中的具体任务内容仅为示例,实际赛题会在竞赛内容范围内对具体任务内容进行调整。

参赛队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90%+综合展示成绩10%。
2.评分表
评分表根据赛项评分标准,由命题专家在拟定比赛任务书时拟定,裁判根据评分表对选手的比赛成绩进行评定。
(二)评分方法
技能测试的评分办法要求:选手在完成任务之后,请务必依据竞赛要求拷贝相关结果文档到指定的 U 盘位置下,由现场裁判统一收集、保管。选手在确认 U盘记录的内容与本工位操作内容一致后,由参赛选手队长签字确认。因选手未能正确提交任务完成结果到 U 盘,致使 U 盘指定位置没有正确记录内容或者记录内容为空的,评分部分将计为零分。
评分时,每名评分裁判依据统一的评分标准,自主独立评分,取所有裁判评分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成绩,降低人为干扰因素造成的评分误差。评分采取分步得分、错误不传递、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不计参赛选手的个人得分,只记录团体得分。
综合展示的评分办法要求:根据比赛内容设置,主要从总体思路、团队合作、技能要点、竞赛过程、主要成果等方面确定本赛项的综合展示部分评分方法。
多支参赛队总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技能操作部分的成绩,技能操作成绩高者排名优先。如果技能操作成绩也相同,首先比较数据挖掘任务的成绩,数据挖掘任务成绩高的排名优先,如果数据挖掘任务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数据采集与实时计算任务、离线数据处理任务、大数据平台搭建任务、数据可视化任务、综合分析任务的成绩进行排名。
(三)成绩产生方法
各裁判小组完成本组评分后汇总本组评分表,计算并核对成绩,本组裁判员签字确认后交予裁判长,裁判长汇总各小组的各任务评分表,核对成绩,最终得出竞赛成绩。
(四)成绩审核方法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督察员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 60%的成绩进行复核,其中前 10%的成绩进行全部复核,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为 30%。如在复核中发现错误,需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成绩复 核情况说明表》,并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样本复核错误率超过 10%或 2 个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需对全部成绩进行复核,并做详细报告。
(五)成绩公布方法
裁判长正式提交赛位评分结果并复核无误后,加密裁判在督察员监督下对加密结果进行逐层解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方法和模板进行。
竞赛成绩经复核无误后,经裁判长、督察员审核签字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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