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识符
C 标识符是用来标识变量、函数,或任何其他用户自定义项目的名称。
- 标识符可以由
数字
、字母
、下划线
组成 开头
只能是字母
或下划线
。- C是
区分大小写的
- 标识符分类
-
用户标识符
-
预定义标识符
- scanf()、printf()、include()
-
关键字:32个,例如 int,double等
-
注意:
关键字不能
用作标识符- 关键字
均为小写
字母 - 标识符区分大小写
-
2. 数据类型
- 整型类型
- int 的范围
- 无符号书的范围 unsigned
- 浮点型
3. 常量
- 常量是
固定值
,在程序执行期间
不会改变
。这些固定的值,又叫做字面量
。 - 常量可以是任何的基本数据类型,比如整数常量、浮点常量、字符常量,或字符串字面值,也有枚举常量。
- 常量就像是常规的变量,只不过常量的值在定义后不能进行修改。
-
整形常量可以是:没有二进制
- 十进制:默认没有前缀 123
- 八进制:以
0
开头。 024 八进制中数字不能超过8,0-7——错误示例:081 - 十六进制:以
0x
开头 - 无符号整型:以
U
结尾。 023U。——无符号数范围0-65535 - 长整型:以
L
结尾
-
输出格式:
%d
: 以十进制形式输出%o
:以八进制输出%x
:以十六进制输出
-
常量的定义:
在 C 中,有两种简单的定义常量的方式:- 使用
#define
预处理器。 - 使用
const
关键字。
- 使用
#incude <stdio.h>
//定义的第一种方式
#define LENGTH = 10;
int mian()
{
//第二种定义方式
const int var = 20;
/*
错误示例:
const int var;
var = 52;
*/
return 0;
}
4. 变量
- C语言中变量的定义
-
变量的定义就是告诉编译器在何处创建变量的存储。
-
变量定义包含 类型 变量名;
-
不赋值默认有随机值 存在。
-
变量定义的两种形式
变量声明
向编译器保证变量以指定的类型和名称
存在,这样编译器在不需要知道变量完整细节的情况下也能继续进一步的编译。变量声明
只在编译时有它的意义
,在程序连接时
编译器需要实际的变量声明。- 1、一种是需要
建立存储空间
的。例如:int a
在声明的时候就已经建立了存储空间
。 - 2、另一种是不需要建立存储空间的,通过使用extern关键字声明变量名而不定义它。例如:extern int a 其中变量 a 可以在别的文件中定义的。
- 除非有extern关键字,否则都是变量的定义。
-
5. 运算符
运算符是一种告诉编译器执行特定的数学或逻辑操作的符号。
-
运算符分类:
- 算术运算符
- 关系运算符
- 逻辑运算符
- 位运算符
- 赋值运算符
- 杂项运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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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术运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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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运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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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运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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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值运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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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项运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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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算符的优先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