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语法规范
css规则由两个主要部分构成:选择器和一条或多条声明。
选择器用于指定CSS样式的HTML标签,花括号内对该对象设置具体样式。
语法格式举例如下:
<style>
h1 {color: red;
font-size: 25px;}
</style>
CSS样式的为设计一般写在HTML中的head标签部分内,用style标签框住。
选择器分类
选择器主要分成两大类:基础选择器和复合选择器
这两大选择器中又分为很多类选择器,首先我们介绍基础选择器:
标签选择器:
类似于前面定义的语法格式,标签选择器可以快速地为页面中的某一类标签设置样式,但是却不方面差异化样式,只能选择全部当前标签。
类选择器:
如上所述:当我们需要对标签进行针对性地定义样式时,我们可以使用类选择器。
语法规范如下:
.类名 {
属性1:属性值1;
……
}
注:类名前面的小数点不可忽略!
举例如下:
.red {
color: red;
}
<div class = "red">我要变红色</div>
类选择器在head标签中的style标签中定义之后,我们可以在body标签中针对性的调用,同时我们在调用时可以一次性调用多个类来实现相关的功能。
id选择器:
该选择器与类选择器十分相似,最大的区别之处在于id选择器在定义之后,只能被标签调用一次,再次调用就会失去作用了。一般与js搭配使用。
语法格式如下:
#red {
color: red;
}
<div id = "red">我要变红色</div>
通配符选择器:
选中所有定义的标签进行样式修改,body中标签无需调用。
语法格式如下:
* {
color: r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