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某平台闲聊说过,迄今为止最伟大的数学发明有两项:第一是数制,第二是微积分。我的主要标准是:前无古人的原创性、最广泛应用、为后来的理论进步及实践应用开辟了广阔的空间。这三个标准缺一不可。
现在再加一顶数学发明:算法理论。它紧随数制和微积分,共同形成伟大数学发明的前三甲。
数制又叫计数制,常用的十进制数为数制的一种。它产生于上古,是人类告别蒙昧、跨入文明时代的基本标志之一。(文字的出现是进入文明时代的另一标志)。
微积分诞生于近代科学发煌时期,此后人类便进入了蒸汽机和电的时代或者说工业时代。
算法理论诞生于信息时代。
自古就有各种算法,但那时人们并不很在意具体算法之间有什么共性,有什么内在逻辑。直到电子计算机诞生,算法理论借势把面目各异的算法以及与算法密不可分的数据融于一炉,开辟了一方理论和应用的新天地。
下来我们以算法理论为主,稍微详细地谈一下以上三种数学发明各自所具备的“三性”:原创性、广泛的应用、旺盛的扩展潜力。
关于原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