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8面向对象_继承&方法&final

08.01_面向对象(代码块的概述和分类)(了解)(面试的时候会问,开发不用或者很少用)

  • A:代码块概述

    • 在Java中,使用{}括起来的代码被称为代码块。
  • B:代码块分类

    • 根据其位置和声明的不同,可以分为局部代码块,构造代码块,静态代码块,同步代码块(多线程讲解)。
  • C:常见代码块的应用

    • a:局部代码块
      • 在方法中出现;限定变量生命周期,及早释放,提高内存利用率
    • b:构造代码块 (初始化块)
      • 在类中方法外出现;多个构造方法方法中相同的代码存放到一起,每次调用构造都执行,并且在构造方法前执行
    • c:静态代码块
      • 在类中方法外出现,并加上static修饰;用于给类进行初始化,在加载的时候就执行,并且只执行一次。
      • 一般用于加载驱动

08.02_面向对象(代码块的面试题)(掌握)

A:看程序写结果

  •   class Student {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Student 静态代码块");
          }
          
          {
              System.out.println("Student 构造代码块");
          }
          
          public Student() {
              System.out.println("Student 构造方法");
          }
      }
    
      class Demo2_Student {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Demo2_Student静态代码块");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我是main方法");
              
              Student s1 = new Student();
              Student s2 = new Student();
          }
      }
    

08.03_面向对象(继承案例演示)(掌握)

  • A:继承(extends)

    • 让类与类之间产生关系,子父类关系

08.04_面向对象(继承的好处和弊端)(掌握)

  • A:继承的好处

    • a: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 b:提高了代码的维护性
    • c: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是多态的前提
  • B:继承的弊端

    • 类的耦合性增强了。

    • 开发的原则:高内聚,低耦合。

    • 耦合:类与类的关系

    • 内聚:就是自己完成某件事情的能力

08.05_面向对象(Java中类的继承特点)(掌握)

  • A:Java中类的继承特点

    • a: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一个儿子只能有一个爹)
      • 有些语言是支持多继承,格式:extends 类1,类2,…
    • b:Java支持多层继承(继承体系)(只有一个爹,但可以有爷爷)
  • B:案例演示

    • Java中类的继承特点
      • 如果想用这个体系的所有功能用最底层的类创建对象
      • 如果想看这个体系的共性功能,看最顶层的类

08.06_面向对象(继承的注意事项和什么时候使用继承)(掌握)

  • A:继承的注意事项

    • a:子类只能继承父类所有非私有的成员(成员方法和成员变量),但可以用getter和setter中的getter方法取私有变量,还有在方法中可用super(形参);再用setter方法设置变量,getter方法取私有变量
    • b: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但是可以通过super(马上讲)关键字去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 c:不要为了部分功能而去继承
    • 项目经理 姓名 工号 工资 奖金
    • 程序员 姓名 工号 工资
  • B:什么时候使用继承

    • 继承其实体现的是一种关系:“is a”。
      Person
      Student
      Teacher
      水果
      苹果
      香蕉
      橘子

    采用假设法。
    如果有两个类A,B。只有他们符合A是B的一种,或者B是A的一种,就可以考虑使用继承。

08.07_面向对象(继承中成员变量的关系)(掌握)

  • A:案例演示

    • a:不同名的变量
    • b:同名的变量**(取就近原则,但继承就是为了调用父类方法,没必要声明同名的变量)**

08. 08_面向对象(this和super的区别和应用)(掌握)

  • A:this和super都代表什么

    • this:代表当前对象的引用,谁来调用我,我就代表谁
    • super:代表当前对象父类的引用
  • B:this和super的使用区别

    • a:调用成员变量
      • this.成员变量 调用本类的成员变量,也可以调用父类的成员变量
      • super.成员变量 调用父类的成员变量**(也是就近原则,若有同名变量,还是用子类而非父类)**
    • b:调用构造方法
      • this(…) 调用本类的构造方法
      • super(…)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 c:调用成员方法
      • this.成员方法 调用本类的成员方法,也可以调用父类的方法
      • super.成员方法 调用父类的成员方法

08.09_面向对象(继承中构造方法的关系)(掌握)

  • A:案例演示

    • 子类中所有的构造方法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方法**(自己定义的空参函数也可以,里面语句也会执行,会有执行结果)**
  • B:为什么呢?

    • 因为子类会继承父类中的数据,可能还会使用父类的数据。
    • 所以,子类初始化之前,一定要先完成父类数据的初始化**(即执行构造方法)。**
    • 其实:
      • 每一个构造方法的第一条语句默认都是:super();(如果不写,系统会默认加上,用来访问父类中的空参构造方法)
      • Object类是最顶层的父类。(每个类都继承Object类,只是没有显示结果)

08.10_面向对象(继承中构造方法的注意事项)(掌握)

  • A:案例演示

    • 父类没有无参构造方法,子类怎么办?(若存在有参构造,会报错,若没有其他构造方法,系统会直接生成一个空参构造)
      • super解决**(在父类存在有参构造构造的情况,子类使用super(形参);语句,会自动访问父类有参构造方法)**
      • this解决**(调用本类方法,配合子类的super(形参);语句)**
  • B:注意事项

    • super(…)或者this(….)必须出现在构造方法的第一条语句上:有了this就没有系统自动化的super语句,不能所有构造方法都使用this方法,会造成递归错误

08.11_面向对象(继承中的面试题)(掌握)

A:案例演示

  •   看程序写结果1
      class Fu{
          public int num = 10;
          public Fu(){
              System.out.println("fu");
          }
      }
      class Zi extends Fu{
          public int num = 20;
          public Zi(){
              System.out.println("zi");
          }
          public void show(){
              int num = 30;
              System.out.println(num);
              System.out.println(this.num);//此处取20
              System.out.println(super.num);
          }
      }
      class Test1_Extend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 = new Zi();
              z.show();
          }
      }
    
      看程序写结果2
      class Fu {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静态代码块Fu");
          }
    
          {
              System.out.println("构造代码块Fu");
          }
    
          public Fu() {
              System.out.println("构造方法Fu");
          }
      }
    
      class Zi extends Fu {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静态代码块Zi");
          }
    
          {
              System.out.println("构造代码块Zi");
          }
    
          public Zi() {
              System.out.println("构造方法Zi");
          }
      }
    
      class Test2_Extend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 = new Zi();
              z.show();
          }
      /*1.jvm调用了main方法,main进栈
        2.会先将Fu.class和Zi.class分别加载进内存,再创建对象,当Fu.class加载进内存父类的静态代码块会随着Fu.class一起加载,当zi.class加载进内存,子类的静态代码块会随着zi.class一起加载,第一个输出静态代码块Fu,第二个输出静态代码块zi
        3.走zi类的构造方法,因为java中是分层初始化的,先初始化父类,再初始化子类,所以先走的父类构造,但是在执行父类构造时,发现父类有构造代码块,构造代码块是优先于构造方法执行的所以第三个输出构造代码块Fu,第四个输出构造方法Fu*/
      }
    

08.12_面向对象(继承中成员方法关系)(掌握)

  • A:案例演示

    • a:不同名的方法
    • b:同名的方法**(优先使用子类中的方法,同名称为重写,即覆盖,可使用super.同名方法()使用父类中的方法,调用构造方法:super()必须写在第一句,调用其他方法不必写在第一句,前面语句执行后再执行super.同名方法())**

08.13_面向对象(方法重写概述及其应用)(掌握)

  • A:什么是方法重写

    • 重写:子父类出现了一模一样的方法(注意:返回值类型可以是子父类,这个我们学完面向对象讲)
    • 重写只允许返回值类型是子父类情况

  • B:方法重写的应用:

    • 当子类需要父类的功能,而功能主体子类有自己特有内容时,可以重写父类中的方法。这样,即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又定义了子类特有的内容。

08.14_面向对象(方法重写的注意事项)(掌握)

  • A:方法重写注意事项

    • a:父类中私有方法不能被重写

      • 因为父类私有方法子类根本就无法继承
    • b:子类重写父类方法时,访问权限不能更低

      • 最好就一致
    • c:父类静态方法,子类也必须通过静态方法进行重写

      • 其实这个算不上方法重写,但是现象确实如此,至于为什么算不上方法重写,多态中我会讲解(静态只能覆盖静态)
    • 子类重写父类方法的时候,最好声明一模一样。

08.15_面向对象(方法重写的面试题)(掌握)

  • A:方法重写的面试题

    • Override**(重写)和Overload(重载)**的区别?
      • 方法重写:子类中出现了和父类中方法声明一模一样的方法。与返回值类型有关,返回值是一致(或者是子父类)的
      • 方法重载:本类中出现的方法名一样,参数列表不同的方法。与返回值类型无关。
    • Overload能改变返回值类型吗?
      • overload可以改变返回值类型,只看参数列表
    • 子类对象调用方法的时候:
      • 先找子类本身,再找父类。

08.19_面向对象(final关键字修饰类,方法以及变量的特点)(掌握)

  • B:final修饰特点

    • 修饰类,类不能被继承**(写在class前,String类是final修饰的类,无法继承)**
    • 修饰变量,变量就变成了常量,只能被赋值一次**(此变量名不能再被赋其他值)**
    • 修饰方法,方法不能被重写**(写在返回值前)**
  • C:案例演示

    • final修饰特点**(public static final double PI=3.14;一般与public static共用,方便调用,如:类名.PI)**

08.20_面向对象(final关键字修饰局部变量)(掌握)

  • A:案例演示

    • 方法内部或者方法声明上都演示一下(了解)
    • 基本类型,是值不能被改变
    • 引用类型,是地址值不能被改变,对象中的属性可以改变
    • 如:
      final Person p=new person(“张三”,23);
      //p=new person(“李四”,24);
      p.setName(”李四");
      p.setAge(24);

08.21_面向对象(final修饰变量的初始化时机)(掌握)

  • A:final修饰变量的初始化时机

    • 显示初始化**(默认初始化值是无效值,并非传统的赋值为0或null) **
    • 在对象构造完毕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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