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储能新盈利模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收益多元化、市场化机制深化、技术驱动效率提升等方面。
收益结构多元化:从单一租赁向复合型收益转型
基础收益模式
- 容量租赁:第三方投资建设储能电站,向新能源企业、工商业用户等收取容量租赁费用。例如,山东共享储能电站通过租赁模式每年可获得约3000万元稳定现金流。
- 峰谷价差套利:通过低谷充电、高峰放电获取电价差收益。例如,山东共享储能项目年套利收益占比超30%。
增值服务收益
- 调峰调频辅助服务:响应电网需求提供调峰、调频、备用容量等服务,获取补偿费用。青海共享储能通过调峰服务年收益达2500万元。
- 现货市场交易: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根据供需波动优化充放电策略。宁夏试点项目通过现货交易叠加调峰服务实现收益最大化。
政策奖励与绿电溢价
- 通过促进新能源消纳获得政府奖励,部分项目将储能电量纳入绿电认证体系,获取溢价。
市场化机制深化:独立主体地位与规则创新
独立参与电力市场
新政明确共享储能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交易,打破传统依附于发电侧的局限。例如,山东允许独立储能叠加容量租赁与现货交易。
灵活定价与容量补偿机制
- 部分省份试点容量补偿,按可用容量支付固定费用(如山东0.2元/kWh),保障基础收益。
- 探索“套餐定价”“合同能源管理”等灵活模式,降低用户投资风险。
技术驱动效率提升:规模化与智能化降本增效
规模化降低成本
共享储能通过集中建设降低单位成本,相比分散式配储可减少全系统容量需求5%-7%,且多充多放策略提升利用率至483小时以上。
智能化管理优化收益
- AI算法优化充放电策略,提升峰谷套利收益;液冷技术延长系统寿命,降低度电成本。
- 区块链技术保障交易公平性,如青海试点通过区块链实现高频次交易的透明化。
政策与金融工具协同支持
地方性政策激励
超过15个省份出台共享储能支持政策,例如湖南、河南明确优先租赁共享储能满足新能源并网要求。
绿色金融创新
探索资产证券化(ABS)、融资租赁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例如,第三方投资+用户长期协议锁定收益的共享储能项目,显著降低投资门槛。
跨场景协同与生态构建
虚拟电厂聚合模式
用户侧分布式储能通过聚合形成虚拟电厂,参与电网调峰和绿电消纳。江苏、广东试点项目已验证其经济性。
多能互补与跨界融合
与绿电交易、充电桩、数据中心等场景结合,形成“储能+备电”“储能+应急电源”等综合服务模式。例如,特斯拉Megapack项目实现储能与可再生能源电站深度耦合。
共享储能新盈利模式的核心在于从“被动配套”转向主动创造价值,通过市场化机制和技术创新实现收益多元化。但当前仍需突破容量租赁收益不确定性、辅助服务定价规则不统一、安全标准缺失等瓶颈。未来需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共享储能从试点迈向规模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