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与目标协同
136号文(发改能源〔2024〕1128号)
- 核心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安全性和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
- 关键行动:提出9项专项行动,包括电力系统稳定保障、新能源外送攻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拓展等,明确到2027年需完成新型电力系统阶段性建设任务。
- 对虚拟电厂的要求:将虚拟电厂作为关键调节资源,要求“建设一批虚拟电厂”,以增强系统灵活性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357号文(发改能源〔2025〕357号)
- 核心目标:规范虚拟电厂发展路径,到2027年实现全国调节能力2000万千瓦,2030年达5000万千瓦。
- 关键措施:细化虚拟电厂定义、市场准入、商业模式、技术标准、安全要求等,推动其规模化、商业化发展。
- 与136号文的衔接:直接响应136号文对虚拟电厂的部署要求,提供具体实施路径,确保政策落地。
二、闭环关系的核心体现
维度 | 136号文(总体框架) | 357号文(专项细则) | 闭环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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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统一 | 要求2027年前完成新型电力系统关键建设任务,虚拟电厂是核心支撑。 | 明确2027年2000万千瓦调节能力目标,与136号文时间节点一致。 | 通过量化目标和时间节点,形成“顶层设计—专项落实”的政策闭环。 |
市场机制衔接 | 推动电力市场改革,鼓励新能源参与交易。 | 明确虚拟电厂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现货市场的规则,允许独立主体身份入市。 | 将虚拟电厂纳入电力市场体系,激活需求侧资源,为136号文市场化改革提供抓手。 |
技术与安全要求 | 强调新能源、储能等设施的涉网性能提升。 | 将虚拟电厂纳入电力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满足电网安全标准,推动技术标准化。 | 确保虚拟电厂与电网安全协同,支撑136号文的系统稳定目标。 |
资源聚合与场景拓展 | 提出电动汽车、储能等资源的协同利用。 | 鼓励聚合分布式电源、负荷、储能,支持电动汽车等参与市场(如“充电网”模式)。 | 形成“资源—聚合—交易—反馈”的闭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
商业模式与产业生态 | 推动市场化主体多元化发展。 |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运营,拓展综合能源服务等商业模式。 | 通过政策引导激活市场活力,形成“政策—资本—技术—收益”的良性循环。 |
三、关键协同点与加速效应
技术标准化与市场准入
- 136号文要求提升新型主体(如新能源、储能)的涉网性能,357号文则通过技术攻关和标准体系建设(如资源聚合、通信技术),确保虚拟电厂与电网的兼容性,加速其接入和商业化进程。
跨省资源优化与新能源消纳
- 136号文提出“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357号文支持虚拟电厂参与跨省交易,允许跨节点资源聚合,形成“新能源发电—虚拟电厂聚合—跨省消纳”的闭环,提升新能源利用率。
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协同
- 136号文推动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建设,357号文将电动汽车作为虚拟电厂的重要资源,通过“车网互动”(V2G)技术,实现充电设施与电网的双向调节,形成“充电设施—虚拟电厂—电力系统”的闭环。
安全与市场化平衡
- 136号文强调电力系统安全,357号文明确虚拟电厂需满足安全标准并接受统一调度,同时通过市场机制(如需求响应补偿、辅助服务定价)激励参与,实现“安全底线”与“市场活力”的协同。
四、政策闭环的加速效应
发展速度提升
- 目标量化:357号文将136号文的“建设一批虚拟电厂”细化为具体调节能力目标,形成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倒逼各省加快落地。
- 政策协同:通过统一技术标准和市场规则,减少地方政策碎片化,加速全国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
商业模式创新
- 收益多元化:357号文鼓励虚拟电厂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如节能、碳交易),与136号文推动的市场化改革结合,形成“电力交易+增值服务”的收益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技术突破与产业生态
- 技术攻关:357号文提出智慧调控、智能量测等技术方向,与136号文的“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需求呼应,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如储能、通信、软件)协同发展。
- 民企参与:357号文明确支持民营企业,与136号文的市场化导向一致,形成“政策支持—资本涌入—技术迭代”的良性循环。
五、对产业的影响与协同效应
储能行业价值觉醒
- 136号文取消强制配储后,储能需通过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实现收益(如调频、备用服务),推动行业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
- 357号文明确虚拟电厂的市场角色,为储能提供稳定的商业模式,加速储能技术迭代和商业化应用。
民营企业参与机会
- 357号文鼓励民营企业投资虚拟电厂,与136号文推动的市场化改革形成合力,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激活社会资本参与能源转型。
- 案例:深圳虚拟电厂已由民营企业主导运营,聚合分布式资源参与调峰,直接响应136号文的市场化需求。
新能源与负荷侧协同
- 136号文推动新能源与负荷侧资源(如虚拟电厂聚合的可调节负荷)直接互动,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减少弃风弃光。
六、未来展望
- 短期(至2027年):虚拟电厂将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调节中枢”,通过聚合分布式资源,支撑136号文提出的2000万千瓦调节能力目标,助力新能源消纳和电力保供。
- 中长期(至2030年):虚拟电厂与新型电力系统深度融合,调节能力达5000万千瓦以上,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实现“双碳”目标。
总结
357号文通过专项政策细化落实136号文的总体要求,形成“目标—机制—技术—市场”的政策闭环,加速虚拟电厂从试点到规模化发展的进程。两份文件的协同,既确保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系统性,又通过市场化机制和技术创新激活产业活力,最终实现电力系统安全、高效、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