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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公示拍照工作更加规范,同时为公示留下凭证,避免后期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现对公示拍照提出以下要求:
1. 每个公示点,至少拍一张公示表、公示图张贴过程的照片;
2. 每个发包方的公示公告必须拍照,且通过照片可以清楚的看出公示公告内容,尤其要能显示出公示的是哪个村、哪个庄、哪天开始公示、哪天结束等;
3. 每个公示点,至少有一张全局性的照片,能够完整展示公示现场,包括公示公告、调查信息公示表、地块分布图等的张贴位置及分布;
4. 每个公示点拍摄的照片,至少有一张含有村委会人员或村民组长,当有群众查看时,将群众都拍进照片中;
5. 一个行政村内,以发包方名称建立文件夹,有多少发包方建立多少文件夹,然后将拍摄的照片放入相应的文件夹中。若一个村内不同发包方是在不同日期公示的,则还应在文件夹名称后加上公示日期,如“庞围孜庄20151012”;最后将所有文件夹都放入以行政村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内,如下图所示:
注意:查看调查摸底公示照片发现,很多照片不合格,如抖动严重、拍摄角度、拍摄距离选取有问题,反映出大家拍照太随意、太不认真。在二轮公示、三轮公示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拍照,拍出高质量的公示照片。
上轮公示中,照片都没有按照事先规定的要求整理好,这次大家务必按要求认真整理,否则不予接收。
201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