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本身发展来说,“高新技术企业”的金字招牌可让企业获得税收减免、人才激励、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增加市场竞争力和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等好处。今天深科信给大家讲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常见的20个问题答疑!
Q1:事业单位能否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于行业领域是否有要求?
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单位均可以申请认定,包括事业单位。行业领域无具体要求,但申报主体的主要产品(服务)的主要技术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Q2:如果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未成功,下一次申请时,使用过的Ⅱ类知识产权还能继续使用吗?
可以。
Q3: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其知识产权有效性发生变化,是否还算有效专利?
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应保证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有效期要能包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3年有效期。如果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提前失效了,则不再属于有效专利。
Q4:“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这个183天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自然日。
Q5:失败的研发活动是否可以进行归集?
只要是研发活动,不管是否成功,都可以进行归集。
Q6:“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中的研究开发机构是否专指是高校?企业是否可以成为产学研合作的对象?
研究开发机构不专指高校,也包含科研院所(含科研事业单位和转制科研院所)。
Q7:多个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或服务,能否算做多次转化?
几个成果转化的就计算转化几次,但同一成果转化为不同产品或服务只能计算一次。这是因为,虽然多个成果可以共同作用于一个产品或服务的开发,但每个成果对产品的贡献是独立的,因此可以被分别计算。然而,如果一个成果被用于不同的产品或服务,那么这个成果只能被计算一次,以避免重复计算。
Q8:刚刚注册成立满一年的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性指标得分如何计算?
按0分计算。
Q9:企业近三年净资产和销售收入为负值,如何计算企业成长性指标?
负值按0计算。
Q10:“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中的“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哪些材料?
“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是指知识产权证书后面的专利说明页。
Q11:“研发活动说明材料”是指什么?
研发活动是评判高企的重要指标,需要企业提供做了哪些研发活动的说明,如项目立项申请书、研发过程相关的测试、检测报告、项目结题报告、成果验收报告、查新报告、专利证书等等研发活动的辅助证明材料。
Q12:“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要求的验收或结题报告,是必须的吗?
是必须的。
Q13:企业提交的材料中,科技人员名单是否按照申请认定时上一年底的人数提供?
科技人员名单应按照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定义,并且已计入科技人员总数的人员提供,包括申请认定前一年内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Q14:财务专家评审表中的定性评价指标,是否是一票否决项?
不是。
Q15: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还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不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按照要求备案即可享受税收优惠。
Q16: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重新认定吗?
为解决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重复认定的问题,认定办法明确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认定办法重新认定。
Q17:哪些情况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Q18: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税务机关从何时开始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Q19: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如何处理?
根据认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税务机关在接到认定机构通知后,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Q20: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需履行什么手续?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3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