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鸡肋者,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有感于近况,觉其语甚妙,贴切,不禁大赞杨修当年之大才,竟如给我今天的写真。
鸡肋者,本是世人之弃物,其味不甘,营养价值不见高,非比KFC鸡腿之骨肉相连,清脆爽香,无可乐鸡翅之清甜滑可口,无白切鸡肉之啖啖在口肉质感。拿来烫之,仍需浪费一蚊几毫煤气费。鸡肋持于手中,进而食之,难以啃下,不良消化,退而弃之,无奈,心有不惜,扔之,情理不容,恐背上铺张浪费之罪名。
持鸡肋者,形如当年曹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进退不是,左右为难。今天之于我,鸡肋者,莫过于广电,何以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