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内存模型

Java内存模型

屏蔽掉各种硬件和操作系统的内存访问差异,以实现让Java程序在各个平台都能达到一致的内存访问效果.
主要目标是:定义程序中各个变量的访问规则.这里的变量指的是实例字段、静态字段和构成数组对象的元素,但不包括局部变量与方法参数,因为后者是线程私有的,不会被共享,没有竞争问题.

Java内存模型规定

  1. 所有变量都存储在主内存中
  2. 每个线程都有自己的工作内存,工作内存中保存了被该线程使用到的变量的主内存副本拷贝
  3. 线程对变量的所有操作(读取、赋值等)都必须在工作内存中进行,不能直接读写主内存中的变量
  4. 不同线程之间不能直接访问对方工作内存中的变量,线程间变量的传递需通过主内存来完成

Java内存模型定义了8种操作来完成内存间的交互操作,每种操作都是原子的、不可再分的:

  • lock(锁定) :作用于主内存变量,把变量标识为一个线程独占的状态
  • unlock(解锁):作用于主内存变量,把处于锁定状态的变量释放出来,释放后的变量才可以被其他线程锁定
  • read(读取):作用于主内存变量,把一个变量的值从主内存传输到线程的工作内存中,以便随后的load使用
  • load(载入):作用于工作内存变量,把read操作从主内存中得到的变量值放入工作内存的变量副本中
  • use(使用):作用于工作内存变量,把工作内存中变量的值传递给执行引擎,每当虚拟机遇到一个需要使用到变量的值的字节码指令时将会执行这个操作
  • assign(赋值):作用于工作内存变量,把从执行引擎接收到的值赋给工作内存的变量,每当虚拟机遇到一个给变量赋值的字节码指令时执行这个操作
  • store(存储):作用于工作内存变量,把工作内存中一个变量的值传送到主内存中,以便随后的write操作使用。
  • write(写入):作用于主内存变量,把store操作从工作内存中得到的变量的值放入主内存的变量中。

Java内存模型还规定了在执行上述8中操作时,必须满足如下规则:

  1. 不允许readloadstorewrite操作之一单独出现,且必须按顺序执行.不允许一个变量从主内存读取了但工作内存不接受,或从工作内存发起了回写但主内存不接受的情况出现.
  2. 不允许一个线程丢弃它的最近的assign操作,即变量在工作内存中改变了之后必须把该变化同步回主内存
  3. 不允许一个线程无原因地(没有执行过assign操作)把数据从线程的工作内存同步回主内存中
  4. 一个新变量只能再主内存中产生,不允许工作内存中直接使用一个未被初始化(loadassign)的变量,即对一个变量实施usestore操作前,必须先执行assignload操作
  5. 一个变量在同一时刻只允许一个线程对其进行lock操作,但lock操作可以被同一个线程重复执行多次,多次执行lock后,只有执行相同次数的unlock操作,变量才会被解锁.
  6. 如果对一个变量执行lock操作,那将会清空工作内存中此变量的值,在执行引擎使用这个变量前,需要重新执行loadassign操作初始化变量的值
  7. 如果一个变量事先没有被lock操作锁定,那就不允许对它执行unlock操作,也不允许去unlock一个被其他线程锁定的变量
  8. 对一个变量执行unlock操作之前,必须先把此变量同步回主内存中

long和double的非原子性协定

Java内存模型要求lock、unlock、read、load、assign、use、store、write这8个操作都具有原子性,但是对于64位的数据类型(long和double),在模型中特别定义了一条相对宽松的规定:允许虚拟机将没有被volatile修饰的64位数据的读写操作划分为两次32位的操作来进行,即允许虚拟机实现选择可以不保证64位数据类型的load、store、read和write这4个操作的原子性,这就是所谓的long和double的非原子性协定

如果有多个线程共享一个并未声明为volatile的long或double类型的变量,并且同时对它们进行读取和修改操作,那么某些线程可能会读取到一个既非原值,也不是其他线程修改值的代表了“半个变量”的数值。

不过这种读取到“半个变量”的情况非常罕见(在目前商用Java虚拟机中不会出现),因为Java内存模型虽然允许虚拟机不把long和double变量的读写实现成原子操作,但允许虚拟机选择把这些操作实现为具有原子性的操作,而且还“强烈建议”虚拟机这样实现。在实际开发中,目前各种平台下的商用虚拟机几乎都选择把64位数据的读写操作作为原子操作来对待,因此我们在编写代码时一般不需要把用到的long和double变量专门声明为volatile。

先行发生原则

判断数据是否存在竞争、线程是否安全的主要依据,依靠这个原则,我们可以通过几条规则解决并发环境下两个操作之间是否可能存在冲突的所有问题。
先行发生:是Java内存模型中定义的两项操作之间的偏序关系,如果说操作A先行发生于操作B,其实就是说在发生操作B之前,操作A产生的影响能被操作B观察到,“影响”包括修改了内存中共享变量的值、发送了消息、调用了方法等.

Java内存模型下存在一些“天然的”先行发生关系,这些先行发生关系无须任何同步器协助就已经存在,可以在编码中直接使用。如果两个操作之间的关系不在此列,并且无法从下列规则推导出来的话,它们就没有顺序性保障,虚拟机可以对它们随意地进行重排序。也就是说如果两个操作的执行顺序无法从happens-before原则中推导出来,那么他们就不能保证有序性,可以随意进行重排序。

  • 程序次序规则(Program Order Rule):在一个线程内,按照程序代码顺序,书写在前面的操作先行发生于书写在后面的操作。准确地说,应该是控制流顺序而不是程序代码顺序,因为要考虑分支、循环等结构。
  • 监视器锁规则(Monitor Lock Rule):一个unlock操作先行发生于后面对同一个锁的lock操作。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同一个锁,而“后面”是指时间上的先后顺序。
  • volatile变量规则(Volatile Variable Rule):对一个volatile变量的写操作先行发生于后面对这个变量的读操作,这里的“后面”同样是指时间上的先后顺序。
  • 线程启动规则(Thread Start Rule):Thread对象的start()方法先行发生于此线程的每一个动作。
  • 线程终止规则(Thread Termination Rule):线程中的所有操作都先行发生于对此线程的终止检测,我们可以通过Thread.join()方法结束、Thread.isAlive()的返回值等手段检测到线程已经终止执行。
  • 线程中断规则(Thread Interruption Rule):对线程interrupt()方法的调用先行发生于被中断线程的代码检测到中断事件的发生,可以通过Thread.interrupted()方法检测到是否有中断发生。
  • 对象终结规则(Finalizer Rule):一个对象的初始化完成(构造函数执行结束)先行发生于它的finalize()方法的开始。
  • 传递性(Transitivity):如果操作A先行发生于操作B,操作B先行发生于操作C,那就可以得出操作A先行发生于操作C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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