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量
常量:
指程序运行过程中其值不能发生变化的数据,程序开发中,常量名一般规则全部大写,声明常量时必须赋值,以后只能使用,不能再赋值,之后只能使用,不能再赋值,通常声明常量时使用final
二、变量
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可以被改变的量。变量用于储存信息,它指向 内存的某个单元也指明了这块内存有多大。Java是强类型,变量必须声明初始化才可以使用,区分大小写。
在类上声明称为属性,成员属性,会自动 初始化
局部变量(Local Variables):
定义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语句块中的变量,作用域只限于当前方法、构造方法、语句块中。局部变量必须在使用前声明,并且不能被访问修饰符修饰.
eg:
String name = “李四”
String变量类型 name变量名 =赋值取值符。
成员变量(Instance Veriables):
定义在类中。方法之外的变量,作用域为整个类,可以被类中的任何方法、构造方法和语句块使用.
var:不能在属性中使用,在局部变量中使用,在java10新增,用于类型推断,可以使程序更为简洁
var:参数值
varname:必须指定变量名
变量名可以包含字母、数字、下划线和美元符号
变量名必须字母开头
也可以用美元符号和下划线开头()但一般不这么用
区分大小写
保留字不能作为关键字使用
value
可选指定变量的值
若变量声明未指定值,默认值为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