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inal
Final可以用于成员变量(包括方法参数),方法、类。
Final成员
- 作为变量
变量一旦被初始化便不可改变(对于基本类型,指的是值不变;对于对象类型,指的是引用不变),初始化只可能在两个地方:定义处和构造函数。
- 作为方法参数
对于基本类型,定义成final参数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基本类型就是传值,不会影响调用语句中的变量;对于对象类型,在方法中如果参数确认不需要改变时,定义成final参数可以防止方法中无意的修改而影响到调用方法。
Final方法
- 不可覆写
- 编译器将对此方法的调用转化成行内(inline)调用,即直接把方法主体插入到调用处(方法主体内容过多的时候反而会影响效率)
Final类
- 不可继承
2、finally
异常处理关键字,finally中的主体总会执行,不管异常发生是否。
2.1、当try中有return时执行顺序
return语句并不是函数的最终出口,如果有finally语句,这在return之后还会执行finally(return的值会暂存在栈里面,等待finally执行后再返回)
2.2、return和异常获取语句的位置
- 情况一(try中有return,finally中没有return)
“return num += 80”被拆分成了“num = num+80”和“return num”两个语句,线执行try中的“num =num+80”语句,将其保存起来,在try中的”return num“执行前,先将finally中的语句执行完,而后再将90返回。
- 情况二(try和finally中均有return)
try中的return被”覆盖“掉了,不再执行。
- 情况三(finally中改变返回值num)
虽然在finally中改变了返回值num,但因为finally中没有return该num的值,因此在执行完finally中的语句后,test()函数会得到try中返回的num的值,而try中的num的值依然是程序进入finally代码块前保留下来的值,因此得到的返回值为10。并且函数最后面的return语句不会执行。
- 另外一种情况:将num的值包装在Num类中
6.2.3、简单地总结如下:
try语句在返回前,将其他所有的操作执行完,保留好要返回的值,而后转入执行finally中的语句,而后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一:如果finally中有return语句,则会将try中的return语句”覆盖“掉,直接执行finally中的return语句,得到返回值,这样便无法得到try之前保留好的返回值。
情况二:如果finally中没有return语句,也没有改变要返回值,则执行完finally中的语句后,会接着执行try中的return语句,返回之前保留的值。
情况三:如果finally中没有return语句,但是改变了要返回的值,这里有点类似与引用传递和值传递的区别,分以下两种情况,:
- 如果return的数据是基本数据类型,则在finally中对该基本数据的改变不起作用,try中的return语句依然会返回进入finally块之前保留的值。
- 如果return的数据是引用数据类型,而在finally中对该引用数据类型的属性值的改变起作用,try中的return语句返回的就是在finally中改变后的该属性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