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05:编译器可为class创建默认的构造函数、析构函数、拷贝构造函数、拷贝赋值运算符。
条款06:拒绝编译器自动生成的函数做法。
例如不希望使用class的默认拷贝函数和默认拷贝赋值运算符,有两种做法:
1.将函数声明为private。
此时对象无法调用此函数(编译期就报错)。
但是此方法不是绝对安全,因为成员函数和友元函数仍然可以调用,此时连接器会报错。为了将连接期错误转移到编译期(更早侦测出错误),使用方法2.
2.定义uncopyable的base class
class Uncopyable{
protected:
Uncopyable(){}
~Uncopyable(){}
private:
Uncopyable(const Uncopyable&);
Uncopyable& operator=(const Uncopyable&);
};
class HomeForSale : private Uncopyable{
...
};
此时,无论任何人尝试拷贝HomeForSale对象,编译器尝试生成拷贝构造函数和拷贝赋值运算符,而这些函数的默认版本会尝试调用base class 的对应版本,此时调用会被编译器拒绝(因为是private的)。
条款07:为多态基类声明virtual析构函数。
当derived class对象由一个base class指针被删除,而该base class带着一个non-virtual析构函数,其结果未定义–通常是该对象的derived成分未被销毁。
当base class带有virtual析构函数时:
描述析构函数与虚函数机制的交互时,最简单的表述是:将所有析构函数都视为具有相同的名字(即使它们并非真的同名)。例如,假定Derived类是Base类的一个派生类,并假定Base类中的析构函数标记为virtual。现在来分析以下代码:
Base *pBase= new Derived;
...
delete pBase;
为Base调用delete时,会调用一个析构函数。由于Base类中的析构函数标记为virtual,而且指向的对象属于Derived类型,所以会调用Derived类中的析构函数。(注:将析构函数标记为virtual后,派生类所有的析构函数都自动成为virtual的(不管是否用virtual来标记它们))根据c++规则,派生类虚析构函数释放派生对象资源后,继续调用父类(虚)析构函数。而假设base class析构函数为non-virtual,则不会进行子类虚析构函数的调用,而是仅仅调用base class的析构函数,子类资源可能未被销毁。
有时候令class带一个pure virtual析构函数非常方便,纯虚函数导致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有时候需要抽象类,但未想好纯虚函数,此时可将析构函数声明为纯虚,作为base class:
class AMOV{
public:
virtual ~AMOV() = 0;
};
这样,它既是一个抽象class,又无需担心析构函数的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纯虚析构函数必须定义:
AMOV::~AMOV() {}
因为子类虚析构函数会调用父类虚析构函数,如果无定义,会报错。
总结:带多态性质的(polymorphic)base class应该声明一个virtual 析构函数。如果base class带有任何virtual函数,应该拥有一个虚析构函数。
条款08:别让异常逃离析构函数。
析构函数绝对不要抛出异常。如果一个被析构函数调用的函数可能抛出异常,析构函数应该捕捉任何异常,然后吞下他们(不传播)或者结束程序。
class DBConnection{
public:
static DBConnection create();
void close();
};
class DBConn{
public:
...
~DBConn(){
db.close();
}
private:
DBConnection db;
};
我们希望客户(DBConnection)完成操作后正确close(), 创建DBConn并在其析构函数中调用close()。问题是,如果close()导致异常,析构函数会传播异常,这可能会导致不明确的行为。所以应该重新设计析构函数:
DBConn::~DBConn(){
try{db.close();}
catch(...){
制作运转记录,记下对close()的调用失败;
abort()//可选
}
}
在析构函数中,选择捕获所有异常,防止传播。记录下失败信息,后有两种选择,一是调用abort()直接强迫结束程序(防止出现不明确行为),二是只吞掉异常,不做其他行为,程序继续执行。
这两种情况下,客户无法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反应。更好的方案是在DBConn中自己设计一个close()接口,供客户调用
class DBConn{
public:
void close(){
db.close();
closed = true;
}
~DBConn(){
if(!closed){
try{db.close();}
catch(...){
制作运转记录,记下对close()的调用失败;
abort()//可选
}
}
}
private:
DBConnection db;
bool closed;
};
在db的析构函数中调用close(), 将close()的责任从DBConn转到DBConnection,但DBConn的析构函数仍然内含双保险调用。也就是说,给予客户处理错误的机会,若close()出现错误,客户可以选择处理或者忽略,如果客户忽略此错误,DBConn的析构仍会进行之前的try catch处理这个错误(吞下异常或结束程序)。
条款09:绝不在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中调用虚函数。
因为这类调用从不下降至derived class。
条款10、11:关于operator=返回引用以及处理自赋值。
operator=应返回自身对象引用(*this)以处理连续赋值的情况;
operator=函数内应处理自赋值的情况(防止在赋值前释放自身资源):
先使用另一个指针p指向当前对象,再申请内存资源存放参数所指对象。若申请成功,使当前指针指向这块资源,delete p 释放原有资源,返回当前指针指向对象;若申请失败,当前指针所指对象也未改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