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第5页
“
1.5 复用具体实现”中提到:
“最简单地复用某个类的方式就是直接使用该类的一个对象,此外也可以将那个类的一个对象置于某个新的类中。我们称其为‘创建一个
成员对象’。新的类可以由任意数量、任意类型的其他对象 以 任意可以实现新的类中想要的功能的方式所组成。
因为是在使用现有的类合成新的类,所以这种概念被称为组合(composition),如果组合是动态发生的,那么它通常被称之为聚合(aggregation)。组合经常被视为‘has-a’(拥有)关系……”。
组合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实际上,在建立新类时,应该首先考虑组合”。那比较偏激一点的讲,应该多用
组合而少用
继承。
这段内容是起床的时候看的,暂时就看到这里,“继承”的内容下次再看。
看到这段内容的时候我想到曾经看《Head First 设计模式》一书的时候,开头也提到这个思想。于是晚上又学习了一下,相关内容另起一篇日志记录,置于“《Head First 设计模式》读书笔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