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兼容规则是指在需要基类对象的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公有派生类的对象来替代。通过公有继承,派生类得到了基类中除构造函数、析构函数之外的所有成员。这样,公有派生类实际就具备了基类的所有功能,凡是基类能解决的问题,公有派生类都可以解决。类型兼容规则中所指的替代包括以下情况:
子类对象可以当作父类对象使用
子类对象可以直接赋值给父类对象
子类对象可以直接初始化父类对象
父类指针可以直接指向子类对象
父类引用可以直接引用子类对象
在替代之后,派生类对象就可以作为基类的对象使用,但是只能使用从基类继承的成员。
类型兼容规则是多态性的重要基础之一。
总结:子类就是特殊的父类 (base *p = &child;),注意,构造函数默认为私有的,私有的方法和属性在子类中是不可以被继承的,在子类中是无法访问的。
代码如下,具体请看注释:
#include <ios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