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微软项目求生法则》
客户的人权法案
我有以下权利:
1 设定项目目标,并让项目朝目标进行。了解软件项目要花费的时间与成本。
3 决定产品中要有哪些功能。
4 在项目进行中对需求做合理改变,并了解进行改变所需的代价。
5 清楚可靠地了解项目进行的状态。
6 经常被告知会影响成本, 时间表或质量的风险所在,并获得解决基本问题的选择权。
7 可探知项目过程中完成的部分。
项目小组的人权法案
我有以下权利:
1 了解项目目标,并理清各顺序不明的目标之间的优先度。
2 了解我要建立的产品细节,并理清产品定义不明之处。
3 随时让客户、主管、行销人员或其他负责决策的人能探知软件功能已完成的部分。
4 以技术上负责任的方式进行项目中各阶段的工作,特别是不因压力而提早进行项目中的程序写作。
5 估计被要求完成工作所需的努力与时间。这项权利包含只提供项目各阶段理论上约略可行的时间与成本类型,与争取建立有意义的估量所需要的时间,以及项目需求变化时重新测算各项时间与成本的权利。
6 将项目的推动状态明确报告给客户与上层主管得知。
7 获得一个免于被打扰而分心的生产工作环境,特别是在进行项目的关键部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