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认证程序

LA认证程序
4.1 申请提交资料
4.1.1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4.1.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附属型企业还需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
4.1.3 产品涉及的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及内部技术规程、控制规程、工艺规程及重要物料等资料。
4.1.4 零部件、标准件、外协件、外购件等零件汇总表
4.1.5 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明等资料文件
4.1.5 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图片、产品设计图等资料
4.2 资料确认及实地审查
4.2.1 安标管理中心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在规定日期内内资料进行评核,评核OK的对资料进行技术身缠,技术审查通过后,会通知企业进行现场审核的准备,若资料评核不通过,则会通知企业进行改善。
4.2.2 资料技术审查通过的企业,安标管理中心会根据企业实际状况安排稽查人员至企业进行实地检查,稽查的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主体资格、技术力量、生产设备、检测检验设备和管理体系等条件。
4.2.3现场评审人员按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抽样有关要求抽封样品,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抽样单,申请单位应于封样之日起5日内将抽封的样品寄往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委托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4.2.4 在现场审查及样品抽测均合格后,安标中心会在规定时间内将结果公布,同时将LA安全标志颁发给申请企业。标志有效期为4年若审查确认不合格企业,重新申请认证的间隔不得低于90天
4.3 监督审查
获得LA安全标志认证的企业,安标中心须每年对企业做一年监督审查,审查内容通认证内容,同时企业须配合安标中心认可的检测机构的不定期的产品检测。
5. 标志的管理
5.1 标志的更新
在标志的使用期限之内,若企业的生产单位的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变更的,应按程序申请换证;生产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等档案信息变更的,应办理变更手续。
5.2 标志的暂停使用
当企业未能保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稳定合格,或者生产变化达不到生产要求是,将暂停使用LA安全标志。
5.3 标志的取消(以下有一项即需取消)
5.3.1 安全标志使用期限已满,但生产单位未按要求提出延期申请的
5.3.2 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获得标志的或者整改期间拒绝复查及复查不合格的
5.3.3 生产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及拒绝监督审查的及非法转让、买卖LA安全标志的
5.3.4 国家命令禁止,及生产的产品已经


  • 0
    点赞
  • 0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0
    评论

“相关推荐”对你有帮助么?

  • 非常没帮助
  • 没帮助
  • 一般
  • 有帮助
  • 非常有帮助
提交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