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利率问题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问题,《合同法》作出了民间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为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4倍内进行协商。如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85%,则一年期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3.4%。由此可以归纳为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的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受不到法律保护的。
二、民间借贷利息问题
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并没有强制要求,有偿或者无偿全由双方约定。
1.如果当事人对利息有约定的,借款人应该按约定支付利息;如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贷款人想要收取利息,必须对利息作出明确约定,否则,按无息处理。
2、即使是无息借贷,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对方偿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经过催讨不还,贷款人要求偿付催讨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型贷款的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