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实两者实现的功能都是类似的,都是自定义一个排序规则
2.Comparable是一个内部的接口,也就是说在类刚编写的时候就应该实现了的,并且在其中重写了compareTo方法,之后如果有一个对象的集合想要排序,直接调用该集合的排序方法就好了,会默认执行该类中的重写的compareTo方法。
3.Comparator接口提供了一个“事后补救”措施,它其实是可以独立于一个类之外的,也就是说你可以先定义你的类,然后之后再给该类定义一个比较器,那么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创建一个“比较器类”,Comparator 参数为待比较的类,然后当某个集合想要使用这个新定义的比较器进行排序时,只需要将这个比较器的实例传到相应的比较器参数上就好了。这是一种无侵入的做法。
4.比较方法的返回规则:无论是compareTo方法还是compare方法 他们的返回值都是int ,返回值为正数时表示为 :
1:前面的数>后面的数,是降序(从大到小)排列
-1:前面的数<后面的数,是升序(从小到大)排列
0:二者相等,不进行交换,也就不排序。但是要根据题目来判断返回什么。如果数组是无序的,不能直接返回0。若保证升序排列,要返回o1-o2,降序则o2-o1。
return 0:不交换位置,不排序
return 1:交换位置
return -1:不交换位置
return o1-o2:升序排列
return o2-o1:降序排列
"有个小技巧,你想用什么作为排序的依据,return什么。"这句话需要实践才能体会。
5. Collections.sort(List<T> list);与Collections.sort(List<T> list, Comparator<? super T> c)
这两个函数分别对应于:类已经实现了Comparable接口的时候和(类已经实现了Comparator接口或者类没有实现接口,但创建了一个针对该类的比较器Comparator的时候)
当你去看sort的源码,到最后你会看到这样的代码:
即为,如果没有指定比较器,它会最终去执行类的compareTo方法进行元素比较,亦即如果该类没有实现comparable接口的话,会调用父类或者object类的compareTo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