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的随笔一

转眼间就要过年了,2015年就这样匆匆的过去。23岁的我已经不再年轻。

大学四年,马上就要结束,可能这也预示着我学生身份的结束。考研的计划,最终还是没有坚持下来。虽然有些不甘,但是所有的路都是自己的选择,没有后悔。

今天就用文字来记录一下我的大学生活吧。给自己的青春留下一个记忆。


还记得一次开学时,我一个人提着行李,坐上了开往武汉的列车。一个人的路途,难免有些孤单和无助。东西很多,虽然累,但是我还是一个人顺利的完成了。

当然要谢谢我的老乡学长施林峰,是他给了我好多帮助,才能那么顺利的到达。夏天的六点钟,天已经黑了,在学长的帮助下,我顺利办完了入校手续,并找到宿舍。

作为最后一个到宿舍的人,室友成了最好的依靠。当时最热情的就是周子孟(孟逼),那时的他一脸青春(豆)的样子。带着我去了学校超市,虽然差点迷路了,但是最终我们还是顺利的回到了宿舍。。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军训了,军训其实过得很平淡,训练强度不是很大。军训时和孟逼一起混,那时的他像个大土豪(土鳖),其实我只是喜欢玩他的htc手机。后来身边的人都换了,认识了身边管院的浩然,当时他有一个特别大的手机,被我拿着当游戏机玩。东北人,真的蛮豪爽的。容易交朋友。虽然现在联系不多了,但是还是会一直记得他。记得有次请假和孟逼出去浪。要点名时,他还主动给我打电话。想想真是够意思。还记得军训时,最喜欢四个人一起点外卖,因为每个人都能送个鸡蛋。忘不了孟逼在不爽时点外卖的语气。“老板,给我来份最贵的。“(一听就像个傻逼)


军训结束后就开始上课了,第一次开班会,开始竟选班干部。自我介绍已经玩过好多次了,但还是按照惯例进行了自我介绍。(然而我还是只记住了一起玩过得那几个)

作为准备准专业去大机械(最后我去了大数计)的我,自然没有竟选的兴趣。(说的好像去竟选,就能选上似的)。

大一的我们继承了高三的优良传统,每天都去上早自习,晚自习。学习劲头还是蛮足的,我还很傻逼的把我的牛津词典带去了。虽然很厚,但是感觉作用不是很大啊。

那时的我还是爱学习的好孩子,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乡下的孩子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图书馆啊,刚开始总是去报刊阅览室,什么环球时报,读者,各种杂志。这些杂志在高中时都是舍不得买的啊。后来发现报刊杂志更新好慢,而且都不能借出来,慢慢就没了热情。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了金庸的小说都是全新的。然后,然后我就借了几套回去看。反正不要钱,我就慢慢看。所以我看了好久才看完。。。。

课外活动还是不能少的,作为‘新生杯’乒乓球院队的选手,我和陈兴唯一特长应该就是乒乓球了。尤其是到了期末考试月时,没有课了,天气又冷,运动成了最好的选择。

六栋研究生的乒乓球桌基本被我们承包了。早上把书放到图书馆,然后被室友一个电话叫出来打球,晚上再去拿书的情景出现好多次。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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