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急供水
1.1 一般规定
- 城镇给水系统应对水源突发污染的应急处置应包括应急水源和应急净水等设施。
- 水源存在较高突发污染风险、原水输送设施存在外界污染隐患、供水安全性要求高的集中水源工程和重要水厂,应设有应对水源突发污染的应急净化设施。当具备条件时,应充分利用自水源到水厂的管(渠)、调蓄池以及水厂常用净化设施的应急净化能力。
1.2 应急净水
1.2.1 应急净水技术根据特征污染物的种类,可按照下列条件选用:
- 应对可吸附有机污染物时,可采用粉末活性炭吸附技术;
- 应对金属、非金属污染物时,可采用化学沉淀技术;
- 应对还原性污染物时,可采用化学氧化技术;
- 应对挥发性污染物时,可采用曝气吹脱技术;
- 应对微生物污染时,可采用强化消毒技术;
- 应对藻类爆发引起水质恶化时,可采用综合应急处理技术
1.2.2 采用粉末活性炭吸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当取水口距水厂有较长输水 管道或渠道时,粉末活性炭的投加设施宜设置在取水口处;
- 具备上述条件时,粉末活性炭的投加点应设置在水厂混凝剂投药点处;
- 粉末活性炭的设计投加量可按 20mg/ L~ 40mg/ L 计,并应留有一定的安全余量.
1.2.3 采用化学沉淀技术时,根据污染物的具体类型,可按下列条件选择:
- 弱碱性化学沉淀法,适用于镉、铅、锌、铜、镍等金属污染物
- 弱酸性铁盐沉淀法,适用于锑、钼等污染物
- 硫化物化学沉淀法,适用于镉汞铅锌等污染物
- 预氧化化学沉淀法,适用于坨锰砷等污染物
- 预还原化学沉淀法,适用于六价铬污染物
1.2.4 存在氢化物、硫化物等还原性污染物风险的水源,可采用化学氧化技术。氧化剂可采用氯(液氯或次氯酸钠)、高锰酸钾、过氧化氢等。设有臭氧氧化工艺或者水厂二氧化氯消毒工艺的水厂也可采用臭氧或者二氧化氯作氧化剂。
1.2.4存在难于吸附或者氧化去除的卤代烃类等挥发性污染物等的水源,可采用曝气吹脱技术。曝气吹脱技术可通过在取水口至水厂的取水、输水管(渠道)或调蓄设施设置应急曝气装置设施。曝气装置宜由鼓风机、输气管道和布气装置组成。
1.2.5 存在微生物污染风险的水源,可采用加大消毒剂量和多点消毒(预氯化、过滤前、过滤后、出厂水)的强化消毒技术,但应控制消毒副产物含量。
1.2.6 存在藻类爆发风险的水源,藻类暴发综合应急处理技术根据污染物的具体种类,可按下列条件选择:
- 除藻时,可采用预氧化(高猛酸钾、臭氧、氯、二氧化氯等)强化混凝、气浮、加强过滤等;
- 除藻毒素时,可采用预氯化、粉末活性炭吸附等;
- 除藻类代谢产物类致嗅物质时,可采用臭氧、粉末活性炭吸附。当水厂有臭氧氧化工艺时,也可采用臭氧预氧化;
- 除藻类腐败致嗅物质时,宜采用预氧化技术;
- 同事存在多种特征污染物的情况,应综合采用上述技术;
1.2.7 水源存在油污染风险的水厂,应在取水口处储备拦阻浮油的围栏、吸油装置,并应在取水口或水厂内设置粉末活性炭投加装置
1.2.8 设有应急净水设施的水厂,当排泥水处理系统设有回用系统时,回用系统应设置应急排放设施
2.在线监测
2.1 水源在线检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河流型水源应检测PH值、浊度、水温、溶解氧、电导率等水质参数。水源易遭受污染时应增加氨氮、耗氧量或其他可实现在线检测的特征污染物等项目。
- 湖库型水源应检测PH值、电导率、浑浊度、溶解氧、水温、总磷、总氮等水质参数。水体存在富营养化可能时,应增加叶绿素a等项目;水源易遭受污染时,应增加氨氮、耗氧量或其他可实现在线检测的特征污染物等项目;
- 地下水水源应检测PH值、电导率、浊度等水质参数,当铁、锰、砷、氟化物、硝酸盐或其他指标存在超标现象时,应增加色度、溶解氧等项目。
- 水源存在咸潮影响风险时,应增加氯化物检测。
- 对规模较大、污染分险较高的水源可增加在线生物毒性检测
- 水源存在重金属污染的分险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重金属进行在线检测
- 应对水源水位、取水泵站出水流量和压力在线检测。当水泵电动机组功率较大时,应检测轴温、电动机绕组温度、工作电流、电压与功率
2.2 水厂在线检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应检测进水水压(水位)、流量、浊度、PH值、水温、电导率、耗氧量、氨氮等。
- 每组沉淀池(澄清池)应检测出水浊度,并可根据需要检测池内泥位。
- 每组滤池应检测出水浊度,并应根据滤池型式及冲洗方式检测水位、水头损失、冲洗流量等相关参数。除铁除锰滤池应检测进水溶解氧、PH值。
- 臭氧制备车间应检测氧气压力、氧气质量和臭氧发生器产出的臭氧浓度、压力与流量,臭氧接触池应检测尾气臭氧浓度和处理后的尾气臭氧浓度。
- 药剂投加系统检测项目及检测点位置应根据投加药剂性质和控制方式确定。
- 回用水系统应检测水池液位及进水流量
- 清水池应检测水位
- 排泥水处理系统的监测装置应根据系统设计及构筑物不止和操作控制的要求设置。
- 中空纤维微滤、超滤膜过滤的在线监测仪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水总管(渠)应配置浊度仪、水温仪及可能需要的其他水质仪;
2. 出口总管(渠)应配置浊度仪,且宜配置颗粒计数仪
3. 排水总管宜配置流量仪
4. 冲洗用气或用水总管应配置流量仪及压力仪
5. 每个膜组应配置进水流量仪、跨膜压差检测仪、完整性检测压力仪、出水浊度仪、进水压力仪
6. 每个膜组应配置膜池运行水位液位仪、跨膜压差的液位——压力组合检测仪、完整性监测压力仪、出水浊度仪。 - 出水应检测流量、压力、浊度、PH值、余氯等水质参数
2.3 输水系统在线检测内容应根据输水方式、距离等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长距离输水时,除应检测输水起端、分流点、末端流量、压力外,尚应增加管线中间段检测点
2. 泵站应检测吸水井水位计水泵进出水压力和电机工况,并英游检测水泵出水流量的措施;真空启动时应检测真空装置的真空度。
2.4 配水管网在线检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水管网在线监测应包括水力和水质状态的监测;
2. 水力监测应根据配水管网的运行和管理要求,选择流量、压力和水位的部分或全部进行在线监测
3. 水质监测应满足配水管网在线监测点设置的要求,在线监测点的数量应符合线行业标准《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 271》的有关规定;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余氯、浊度,并可根据需要检测PH值,电导率等
4. 配水管网监测应纳入城市供水调度与水质监测系统
2.5 基点设备应检测工作与事故状态下的运行参数
内容来自室外给水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