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成式从上到下的继承,不能讲派生类的属性和行为赋给其基类;
2、派生类不能继承基类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3、所有的多充继承都可以通过单一继承来实现,当某个类使用多继承时,积累的数量没有限制;
4、如果遇到基类与其派生类命名冲突的情况下,在进行调用时,如果调用基类的成员变量,必须通过全局分辨符“::”对其进行访问。
5、如果某各类继承自多个虚基类,程序执行时首先按照虚基类声明顺序调用虚基类的构造函数,然后再调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6、如果同一个继承层次中既含有虚基类又含有非虚基类,调用顺序是先调用虚基类构造函数,然后调用非虚基类构造函数,最后调用派生类构造函数;
7、如果虚基类是由非虚基类派生,那么程序先调用非虚基类构造方法;
8、如果虚基类中包含有参数的构造方法,那么继承该虚基类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参数;
9、如果类中有成员类,那么优先调用成员类的构造函数;
10、创建子类对象,父类构造函数需要被优先调用;
11、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不能直接向基类的数据成员赋值,应该将值传递给基类的构造函数,由其构造函数对其数据成员进行赋值;
12、类的默认访问模式和继承方式是private,结构体的默认访问模式和继承方式是public,一般显示使用;
13、派生类中private派生将基类中public和protected成员变为私有成员;protected派生将public和protected成员降一级处理;public派生继承后成员出行不变;
14、向虚基类传递参数 派生类名(所有参数列表):虚基类名称(虚基类参数列表){ … }
C++继承问题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2-11-23 23:25:09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