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与设计模式原则

面向对象

  • 面向对象与设计模式旨在构建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的软件应用程序。
  • 类是对对象的抽象;抽象类是对类的抽象;接口是对行为的抽象。
  • 抽象类是自底而上抽象出来的;接口是自顶向下设计出来的。

设计模式原则

  1. 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定义: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可以扩展,不可修改。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面对需求变化,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而不是更改现有代码。实现热插拔的效果,使程序具有更好的扩展性,易于维护和升级。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
    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作出抽象,对每个部分都刻意进行抽象不是个好主意。
    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2.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定义: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里氏代换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LSP 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派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且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派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侧重于子类不应该重写父类方法,但是很多实际场景是不符合的,许多设计模式本身也不符合这个原则。

  3.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这个原则是开闭原则的基础。针对接口编程,不针对实现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

  4.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定义: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接口最小化,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由此可见,其实设计模式就是从大型软件架构出发、便于升级和维护的软件设计思想,它强调降低依赖,降低耦合。

  5. 迪米特法则,又称最少知道原则(Demeter Principle)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
    一个实体不应该依赖于其它实体太多细节。
    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强调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似面向接口编程。

  6.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定义: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每个类尽量只负责单一功能,高内聚。

  • 另: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尽量使用组合/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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