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六大原则简单介绍

ocp : Open Close Principle开闭原则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srp :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单一职责原则
定义: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通俗的说,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


LSP : 里式替换
定义1: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 T1的对象 o1,都有类型为 T2 的对象o2,使得以 T1定义的所有程序 P 在所有的对象 o1 都代换成 o2 时,程序 P 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 型 T2 是类型 T1 的子类型。
定义2: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DIP :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依赖倒置
定义 : High level modules should depend upon low level modules. Both should depend upon abstractions. Abstractions should not depend upon details. Details should depend upon abstractions.

1、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类或接口)
2、抽象(抽象类或接口)不应该依赖于细节(具体实现类)
3、细节(具体实现类)应该依赖抽象


ISP : 接口隔离
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表现成依赖尽可能小的接口。 
接口污染 
所谓接口污染就是为接口添加了不必要的职责。


carp :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要尽量使用合成和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继承。
第一,继承复用破坏包装,它把父类的实现细节直接暴露给了子类,这违背了信息隐藏的原则;
第二:如果父类发生了改变,那么子类也要发生相应的改变,这就直接导致了类与类之间的高耦合,不利于类的扩展、复用、维护等,也带来了系统僵硬和脆弱的设计。而用合 成和聚合的时候新对象和已有对象的交互往往是通过接口或者抽象类进行的,就可以很好的避免上面的不足,而且这也可以让每一个新的类专注于实现自己的任务,符 合单一职责原则。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LoD)也称为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KP)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通俗地讲,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耦合或调用的类知道得最少,你(被耦合或调用的类)的内部是如何复杂都和我没关系,那是你的事 情,我就知道你提供的public方法,我就调用这么多,其他的一概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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