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对全省124条主要河流的275个监测断面、24个湖泊(29个水域)、22座水库进行了监测,总体水质为优。其中,水质为Ⅰ至Ⅲ类的断面占91.1%,Ⅳ类断面占比7.1%,Ⅴ类断面占比1.5%,劣Ⅴ类断面占比0.3%。与2022年相比,水质Ⅰ至Ⅲ类比例增加0.6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上升0.3个百分点。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20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淦水、柏临河、东荆河等11条支流的11个断面水质有所好转。汉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18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Ⅱ类;汉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浰河、汉北河2条支流的2个断面水质有所改善。
丹江口库区及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优,22座主要水库总体水质为优,24个省控湖泊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其中荆门市长湖、咸宁市西凉湖、黄盖湖等7个湖库7个断面水质有所好转。151个县级以上(含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数据年份:2000-2023
数据格式:pdf、word
数据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