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体类不是用来继承的。能被继承的一定是抽象类。
如果在一个原始的设计里,有两个具体类,类A和类B,类B是类A的子类,那么最好的修改方案是:
建立一个抽象(或者接口)C,然后让类A和类B成为类C的子类
2)抽象类应尽可能的拥有多的共同代码
一个对象从超类继承而来的代码,在不使用时不会造成对资源的浪费。
3)抽象类应当拥有尽可能少的数据
一个对象的数据不论是否使用都会占用资源。
1) 具体类不是用来继承的。能被继承的一定是抽象类。
如果在一个原始的设计里,有两个具体类,类A和类B,类B是类A的子类,那么最好的修改方案是:
建立一个抽象(或者接口)C,然后让类A和类B成为类C的子类
2)抽象类应尽可能的拥有多的共同代码
一个对象从超类继承而来的代码,在不使用时不会造成对资源的浪费。
3)抽象类应当拥有尽可能少的数据
一个对象的数据不论是否使用都会占用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