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与类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关联
两个相对独立的对象,当一个对象的实例与另一个对象的特定实例存在固定关系时,这两个对象之间就存在关联关系
1) 单向关联
A1--àA2 表示A1认识A2,A1知道A2的存在,A1可以调用A2中的方法和属性
例如:订单和商品,订单中包括商品,但是商品并不了解订单的存在
2) 双向关联
两者之间互相知道对方的存在,并可以相互访问属性和方法
3) 自身关联
同一类对象之间的关联
4) 多维关联
多个对象之间存在关联
2、 泛化【继承】
类与类的继承关系,类与接口的实现关系
例如:父与子
3、 依赖
类A要完成某个功能必须引发类B,则类A类B存在依赖关系,依赖关系是弱的关联关系
4、 聚合
当对象A被加入到对象B中,成为对象B的组成部分时,对象B和对象A之间为聚会关系。聚会是关联关系的一种,是较强的关联关系,强调的是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
例如:商品和它的规格、样式等就是聚合关系
5、 组合
对象A包含对象B,对象B离开对象A没有实际意义。是一种更强的关联关系。
例如:人包含手,手离开躯体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
总结:在java中应该尽量优先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会使得类的关过于复杂,破坏了封装性,使用组合一样可以获得已有类的功能,而且会使得新类更加稳固。
实际上,从依赖-----à聚合----à组合,类与类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互相之间的影响越来越大。